一、背景与起因
甲方(房产业主,债务人)因欠乙方(债权人,抵押权人)借款无法按时偿还,其抵押给乙方的房产已经被乙方查封。为尽快解决纠纷,减轻甲方的违约成本,同时保障乙方债权的尽快收回,经乙方同意,甲方拟将抵押给乙方的房产在市场上出售,用所得款项清偿债务。甲方寻找到买家(丙方)后,各方就如何顺利进行交易过户产生担忧。
按照目前二手房交易的通常做法,交易房产过户需首先解查封,再进行赎楼,然后才能过户给买家。各方就解查封、赎楼以及交易安全、债务清偿等问题,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担忧。甲方比较关注交易成本,本案中的情形,赎楼费用每月将近赎楼金额的百分之三,成本相当高昂,并且,因甲方债权人较多,即使甲方愿意支付较高的费用,仍然不好寻找愿意赎楼的资方;乙方则担心自己债权的安全问题,一旦同意甲方交易,买家支付的价款如果不能优先偿还乙方债权,其将遭受严重损失;丙方则担心自己支付价款后,不能顺利取得交易房产的所有权;各方的上述担忧按照传统的交易方式非常难以解决。
大厅前台
二、做法与经过
在各方联系坪山公证处后,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公证处根据民法典、公证法的相关规定,为当事人制定了一套以“公证提存+免赎楼带抵押过户”为核心的解决方案,并顺利解决了当事人的问题。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公证处于2022年6月中旬与交易各方签署“公证安心付”资金监管(担保性提存)服务协议,7月底顺利完成带抵押过户、资金结算及抵押登记注销,并于8月中旬完成房屋交接及尾款结算工作。
具体的服务流程如下:
1、甲方、乙方签署和解协议,甲、乙、丙、坪山公证处四方共同签署《“公证安心付”资金监管(担保性提存)服务协议》。在提存协议草拟过程中,公证处全程参与,就各交易节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意见建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确保交易安全。
2、协议签订后,买家将部分购房款转入公证处提存专用账户进行监管,乙方解查封,各方准备过户的文件资料;
3、买家将剩余购房款一次性转入公证处提存专用账户进行监管,此时,交易全款均已监管在公证处提存专用账户;
4、各方进行税费申报及缴纳,取得完税手续;抵押权人同意在抵押状态过户,出具相应的函件并配合办理手续,交易各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在不注销原抵押权的状态下,直接将房产过户到买家名下;
5、过户完成后,乙方注销自己的抵押权;
6、公证处进行资金结算,公证提存资金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债权,剩余部分支付给甲方(交房保证金扣除)
7、甲方、丙方进行房屋交接。
8、丙方出具收房确认书,公证处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甲方。
三、成效与反响
在房屋业主、抵押权人、买家、居间服务人员的信任与支持下,坪山公证处与交易各方密切配合,顺利完成深圳首例“公证提存+免赎楼带押过户”二手房交易服务。
2022年9月,坪山公证处“公证提存+免赎楼带押过户”有关新闻得到了多家省市级主流媒体的转载、发布,在社会获得热烈反响。此后不久,广州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鼓励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有关事宜的通知》,推广该模式。2023年1月5日,深圳市住建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深圳市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的工作方案》,促进深圳市二手房市场交易。
四、经验与启示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公证提存+免赎楼过户”二手房交易模式是落实民法典规定的创新举措,且该模式可在全国复制推广,对优化二手房交易市场具有积极意义。该模式的成功实践,充分发挥了公证预防纠纷的法律职能,突显公证在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价值,助力推进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
一是大幅提升交易安全。购房资金由公证处监管,成功过户后向原债权人清偿,过户不成功原路退回,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安全。购房资金监管到公证处账户后,原债权人(抵押权人)同意带押过户,过户完成后公证处向原债权人支付资金,保障原债权人债权顺利实现。房产在抵押状态过户,不需要赎楼,也避免了赎楼后业主的其他债权人查封的风险。
二是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带押过户免去了赎楼环节,也为交易双方节省了赎楼过程中产生的赎楼资金利息、担保费等赎楼费用,按目前市场一般赎楼费用测算,可以将交易成本直接降低三分之一,对于被查封房产的交易,由于赎楼的费用更高,降低的比例无疑更大。
三是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在不良资产领域,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甚至房产被查封的情况下,经过公证调解,通过公证变卖服务,找到买家,办理带押过户,帮助债权人顺利实现债权。通过积极和解,及时金融风险、减少讼累,充分体现公证机构在参与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
五、探讨与评论
从整个交易过程看,公证处以公证提存服务为基础,通过参与协议的签订并承担协议约定的义务,将公证公信力融入到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相信公证处的信用和中立服务的立场,从而顺利达成合意;免赎楼带押过户方式,以民法典的规定为基础,免去了赎楼环节,节省了赎楼费用,避免抵押权先注销带来的担忧。整个交易过程在公证处的参与下顺利完成,体现了公证公信力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价值。
一是创新公证服务盘活二手房市场。坪山公证处通过实践二手房交易新模式,顺利完成深圳首例“公证提存+免赎楼带押过户”二手房交易服务,这也是深圳二手房交易的一大新变革。坪山公证处已经在房地产交易、股权转让、分家析产、商品贸易、居间服务费支付等多个领域,以公证提存为基础,辅之以代办服务,为合法交易、纠纷解决提供信用保障,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法律职能,进一步彰显公证制度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社会价值。
二是突显可复制可推广制度化法治效益。本次案例的成功实践助力推进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对深圳优化二手房交易市场具有积极意义,为2023年1月5日深圳市住建局、市司法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深圳市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的工作方案》提供真实案例、数据分析的科学基础,是一项提振在受疫情影响、经济气氛低迷环境下二手房市场交易量、逐步恢复市场信心的重大举措。
公证制度作为一项预防性司法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职能。“带押过户”引入公证机制,充分发挥公证的法定职能,将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维权相结合,对“带押过户”交易全流程进行集约化、体系化、模式化地全方位保护,对买卖双方交易自由度、安全性、快捷性等方面都提供了更为有效的法律保障,达到“降成本、降风险、促经济”的良好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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