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决策体系;完善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广场、法治驿站等法治文化阵地功能;创新打造“心理调解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直通车”等新时代“枫桥经验”形式……近年来,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执法、司法、守法各方面改革,与专业社会法律服务组织合作,创新开通西航港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直通车,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群众多元化法治需求,西航港街道整合辖区内四川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信息工程大学等三所高校法学院以及多个辖区涉法机构、单位,政府法律顾问、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信访、综治等诸多力量,成立了西航港街道法治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建委)。
法建委成立后,在内部机构上充分吸纳了法学专家、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诸多法治力量,设有依法决策、学法用法、社会法治、矛盾化解4个工作组。其中依法决策工作组,由委员会秘书长牵头,协同法律专家、法律顾问,共同为党委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服务。学法用法工作组,由司法所长牵头,协同高校法学院、派驻法庭、检察院、社工组织等社会力量推进普法宣传与公共法律服务。社会法治工作组,由街道综治办主任牵头,协同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等力量,全面加强辖区治安防控和社区发展治理。矛盾化解工作组,由街道综治办主任牵头,协同司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派出所等部门,与各类调委会、律师事务所、法治宣传协会等第三方社会力量,开展法律咨询、援助、调解等服务,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法律服务直通车对学生意外死亡案件进行调处
在工作机制上,街道层面打造建设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置法建委“一窗式”服务窗口和68661890“一拨就灵”服务热线,解决群众找法途径不畅的问题;创新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通法建委公共法律服务直通车,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弃访转法”。
二、具体做法
(一)注重功能优化,以矛盾化解为抓手建成群众诉求“总入口”
西航港街道整合辖区内所有涉法资源,着力打造法治建设委员会一个“总客服”,畅通“线上便民热线平台+线下法律服务直通车”多个民意收集渠道,形成民意快速响应体系。打通“入口环节”,迭代升级集信访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人民调解、投诉建议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全街道各类涉法诉求服务事项进行统筹、指挥和调度,做到“事事有回应、事事快回应”,及时解决群众诉求。
其次,大力完善街道“多元联动”矛盾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多部门沟通衔接机制,深入推进诉调、访调、公调对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发挥大联动中心“哨点”作用,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二)注重服务前置,直通车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米”
西航港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直通车,以每周一次,每次两场活动的形式开展,每辆直通车人员配置遵照“1+2+1”的形式,即一名职业律师加两名法律服务志愿者以及一名人民调解员组成。直接深入小区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合同审核、法律文书拟写指导、法律援助预约、司法公证预约等项目的公益服务。
法律服务直通车进小区
直通车结合实际梳理并制作了《便民服务指南》和涵盖社事、安监、规建、统筹、劳保、文化、公安、妇联等20多个科室及行业4个大方面12类382项的《西航港街道法治服务清单(试行)》,通过一表(法治服务清单)、一图(便民服务指南)、一账(受理登记本)、一档(调解协议书)简化群众诉求受理流程,通过“统一受理—按责分拨—分类处置—及时反馈”内部闭环处理流程,压缩内部办理环节,并依托法建委专家智库、四川省第三方信访评估专家组开展“西航港街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法治宣传横向到边,普法教育纵向到底的大普法格局,打通了精准化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米”。
(三)注重部门协调,上下联动激活基层依法治理“神经末梢”
西航港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直通车开通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媒体的广泛报道,群众纷纷评价其为最接地气的“送法车”。公共法律服务直通车开通之初,由街道书记牵头,综合治理办、综合科、信访办、禁毒办以及辖区内16个社区负责人等组成的公共法律服务直通车协调小组正式运行。每场法律服务直通前期通过综合治理办进行大数据分析研判,在近期辖区内风险隐患大、矛盾纠纷多的小区、企业、学校、市场等场所开展直通车活动,再配合扫黑办、禁毒办、信访办等科室,联系相关领域的职业律师直接进小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法律法规以及党委政府决策等事项。同时,直通车也兼顾在基层收集社情民意,直接为党工委相关决策提供依据,形成各级部门上下联动,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法律服务直通车调解家事纠纷
三、主要成效
自2020年以来,公共法律服务直通车共接待法律咨询1356件,开展人民调解152件,免费代写法律文书78份,接待公证预约9件、法律援助预约25件,直通车足迹覆盖西航港辖区内全部16个社区以及所有小区。其经验做法先后在《双流改革》、《法治双流》进行了刊登,《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搜狐网等主流媒体也对其进行了报道,并先后接受司法部、云南、贵州、中国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等地政法单位及高等院校莅临指导。
(责任编辑: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