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数字化本身不是目的,用好司法大数据这座“富矿”作为提升司法质效、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才是关键。
2018年7月起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徐汇法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收案量逐年激增。
一位律师曾在朋友圈感慨道:“2018.7.2是徐汇法院集中管辖上海市六区知产案件的第一天,我和另一位律师拉着拉杆箱立了50个案子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2021年,其向徐汇法院提交的网上立案申请被通过,该案系上海法院首例要素式立案知产案件。从“汗牛充栋”地“运输”纸质材料,到“庖丁解牛”式“无纸化”要素立案,徐汇法院选取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为试点,探索优化类案要素式审判机制,形成的经验总结材料获最高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并被最高院《司法改革动态》刊发。
在近三年疫情期间,徐汇法院拓宽不同地域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的多元性、灵活性、便利性,突出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深度嵌入,构建“全程规范、全程贯通、全程留痕”的在线诉讼体系,全面助力经济恢复重振,持续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强化规则指引,切实规范在线诉讼行为
(一)细化审理规则。规则是行动的导向。根据最高院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在广泛调研、讨论、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徐汇法院制定了《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规则(试行)》等规则,为在线诉讼工作提供规范化、体系化的制度保障。
(二)强化诉讼指引。为提高诉讼参与人通过在线方式参与诉讼的积极性和便利性,尤其在疫情期间保障诉讼不中断,徐汇法院制定了《“微法庭”使用指南(当事人版)》,多次召开全流程网上办案宣介会,持续在微信公众号刊载诉讼指引及专题文章,使诉讼参与人熟悉参与在线诉讼的步骤与流程。
二、强化要素提取,助力提升在线诉讼质效
(一)构建网上要素式立案模块,便利当事人诉讼
一是“要素信息一键导入”。通过提取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类案诉请、事实认定中的必要要素,对当事人网上立案环节需提交的起诉状进行数据颗粒度的细化固定,并在网上立案界面提供立案要素excel模板,供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后一键导入。
二是“公证存证一键提取”。诉讼服务平台与公证处的公证存证平台建立数据交互,申请人在网上立案时输入存证编码,可以即时获取相关公证材料和公证视频并在线预览,相关公证电子材料自动进入案件电子卷宗,无须扫描、上传,省时省力。
三是“诉状一键生成”。根据申请人填写的要素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民事起诉状。以填写要素信息的方式替代传统的撰写起诉状,提高了网上立案效率,也便于法官清晰了解案件的重要信息。全流程在线诉讼体系启用以来(2021年2月1日至今),已受理要素式立案2万余件,研发并实现电商平台侵害商标权纠纷等四类案件的要素式立案。
三、实现要素式文书智能化制作,助力法官办案
一是类案辅助精细化,整合全流程各环节数据。徐汇法院以类案办案要件指南为依据,研发要素式文书的智能化制作。充分利用前期第三方平台数据等环节的信息,并将类案裁判规则梳理成标准化的裁判文书语言嵌入模板,形成类案裁判文书供参考。目前已实现90%以上的客观信息内容由系统直接生成。
二是通用模板普适化,法官可以个性化定制。对各类案件,法官均可实现基于通用模板或自建模板,引用审判系统案件信息、自动排版、文书纠错与上网信息屏蔽等功能。法官可以聚焦案件信息和客观事实部分,专注于有争议事实的认定和裁判理由的撰写。系统启用以来,徐汇法院已通过文书智能辅助模块生成文书5万余篇,生成率超过90%。
四、强化数字赋能,优化升级在线诉讼模式
(一)打通内外信息交互渠道,助力法官获取数据证据
一是优化电商平台的数据反馈路径。针对电商平台反馈信息较慢的现状,徐汇法院通督促其建立内部专门的数据渠道快速回应法院的商户、商品数据查询,制作发起查询及数据返回的统一表格样式。目前已做到收到诉状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涉案商户信息、20天内提供被控侵权商品的销售数据信息。
二是构建证据调查的系统集成模块。在现有办案平台设置证据调查模块,实现工商信息等一键手动查询功能并将反馈结果自动进入卷,并实时展示。
(二)优化“非原告”电子送达机制,提升电子送达成功率
一是多渠道获取非原告方电子地址。督促电商平台优化平台商户入驻协议,固定涉诉送达地址等。
二是“智能合约”技术助力识别有效手机号码。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自动发送“电子送达确认短信”的功能,提高协查有效手机号码的识别率。
三是优化提示内容提高非原告方签收查看率。徐汇法院通过在短信提示中添加案件真实信息和权利义务告知内容,并提示当事人可通过权威渠道查看文书的方式,提高点击率。2021年2月以来,徐汇法院向非原告方电子送达近17万次,成功率达到85%,同比提升了一倍。
(三)积极改革庭审记录方式,确保笔录真实完整属性
徐汇法院率先开展庭审记录方式改革,运用录音录像和庭审音字转换系统,确保法庭笔录真实性、完整性。同时采取区块链、时间叠加等数据存证技术,确保法庭笔录安全性。2022年,徐汇法院适用庭审记录改革的庭审达到2万余次,适用率79.36%。
(四)构建“微法庭”异步审理模式,突破诉讼活动时空限制
一是审理方式凸显灵活性。依托高院研发的“微法庭”线上虚拟法庭功能,诉前调解等阶段均可启动,省却当事人异地往返奔波,便于法官、调解员和当事人合理利用碎片化时间,完成各类诉讼活动。
二是全程记录凸显规范性。诉讼参与人进入微法庭前完成身份认证,进入微法庭后系统记录诉讼时间、内容,结束后随即生成笔录,确保案件办理规范透明。
三是“多案一群”凸显示范性。法官可以通过“多案一群”批量征询调解意愿、批量进行证据交换,提高办案效率,通过个案先行判决发挥“示范性判决”的效果。
2021年2月以来,徐汇法院完成异步庭审(含谈话调解)7,800余场,不断推进“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为信息时代的诉讼制度变革贡献“中国智慧”。
五、强化集约管理,构建可视在线诉讼体系
(一)实行在线综合审批,让审判权力运行全程留痕
一是审批事项无纸化。徐汇法院探索将审理程序转换、诉讼费用退还等审批事项实现无纸化。对于代管款发还等事项,设置了指纹识别认证。
二是审批工作集约化。相关审批事项纳入办案平台“综合审批”模块,法官可以掌握所有承办案件的审批进展情况,院、庭长可以集中处理分管部门的审批事项,全程留痕。
三是审判管理实时化。审批事项的集约化、可视化管理确保审判监督管理实时到位且全程可视,也能有效预防超审限报延长等审判管理中的痛点问题。2021年2月以来,已完成在线审批7万余次。
(三)构建集约化办案平台,确保法官“最多三步”到实质操作
徐汇法院设计了以案件办理流程为维度的集约化工作台,将多元解纷、要素立案等事项予以集中管理,操作路径也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可推广性,为全市乃至全国法院提供了“徐汇样本”。
结语: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上海地区社会治理效果及社会矛盾激烈程度的指标偏高,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任务依然繁重。徐汇法院不断打破制约数字化改革路径的瓶颈,形成内外协同、纵横联动的局面,积累的司法大数据也为法院跨前一步、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信息和数据基础。如通过案件的数据分析,先后向某电商平台发出两份司法建议,强化诉源治理,凸显了司法推动电商平台治理、促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水平提升的作用。
(责任编辑: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