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普法力度,积极回应民生关切,能动司法、顺势而为,形成一批有示范意义、有参考价值的典型案件。
这是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因一时年少气盛去文身,冷静下来后发现悔之晚矣。囊中羞涩的年轻人面对高额的“洗文身”费用,一纸诉状将文身店主告上法庭,要求退还文身费用并赔偿洗去文身的费用。这样的诉请能得到支持吗?文身店主在开展文身服务时,又应尽到什么样的义务呢?
一、背景与起因
2022年6月,17岁的小陈出于一时新鲜,想模仿影视人物在胳膊上文身。一番斟酌挑选,他联系到文身店主小李,在胳膊上绘制了满臂的图腾。文身过程中,小李收取了800元加工费后便开始操作,并未对小陈的身份信息加以核实。
激情褪去,不再“上头”的小陈面对自己的胳膊陷入了后悔:自己即将成年步入社会,这满臂的图腾虽“酷”,但对于今后的工作生活潜在的影响难以预估,也会带来诸多不便。
几番思索,他决定洗去文身。不打听不知道,一打听吓一跳。文身虽然仅花费了800元,但是清洗文身却价格高昂。
思考之下,小陈认为对于自己现在满臂的文身,店主小李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时自己尚未成年,文身出于一时新鲜,但是小李并未审核自己的身份信息,也没有尽到规劝等义务,让自己的一腔激情立刻“付诸实践”。
于是他将小李告上法庭,以其损害自己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店主向自己道歉、退还文身费用并赔偿洗文身的费用2万元。诉讼时小陈已年满18周岁。
二、做法与经过
正常开店经营,收取一定操作费后为客户文身,为何却被诉要求赔偿清洗费用呢?根本原因在于服务对象是“未成年人”。
2022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系列工作举措。
鉴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出台时间不长,且文身经营者大多对此不甚关注,承办法官在开庭之前曾三次与被告小李电话交流,小李同意退还文身费用,但不愿进行赔偿,另表示“不知道不可以给未成年人文身”“原告是自愿来文身”等。承办法官对小李提出的意见均予以耐心解答,并详细讲述《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立法背景及立法精神,告知其需审慎履行核查和规劝义务。
庭审中,小李对其曾向小陈提供文身服务予以确认,但认为自己系正常经营,小陈主动要求文身并支付费用,小李收费后进行操作,并无不妥。小李承认自己为未成年人文身存在过错,同意对小陈进行适当赔偿。但表示因小陈在文身时已经接近18周岁,其体态特征与成年人几无差异,故当时未曾核实其真实年龄,希望酌情降低赔偿金额。
考虑到庭审中小李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给小陈身体和人格利益造成的不利影响,且能够真诚致歉,合议庭劝导双方能够彼此谅解。
最终,法院促成双方调解:小李返还文身费用800元、赔偿清洗文身费用5000元。其后,小李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见证下当场履行了赔偿款。
三、成效与反响
本案系《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出台以来上海市首例涉未成年人文身侵权案件。当庭调解后,上海法院、上海虹口法院微信公众号于2022年12月9日发布题为《未成年人文身后,面对满臂图腾,他陷入了深深的后悔……》的文章,引发媒体关注与热议,随后文章被人民法院报、澎湃新闻、新闻坊等微信公众号转载,上海法治报等媒体也进行了相关报道。
四、经验与启示
近年来,我国先后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国各地亦随之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的保护力度上升到空前层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确立了“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此后,为遵循此原则,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国务院于2022年6月出台《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该办法中对向未成年人文身的行为明令禁止。
未成年人心智发展尚不成熟,社会经验欠缺,对自己的行为不能准确辨别。文身服务提供者为未成年人文身,不仅会对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还极有可能对其就业和升学造成不良影响,并对未成年人带来负面社会评价。禁止未成年人文身是全社会的责任,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本案审理过程中,合议庭促成双方和解并当庭履行,被告小李向原告小陈真诚致歉,愿意为其行为承担责任。本案的处理,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对未成年人及文身服务提供者均起到一定的普法警示作用。
五、探讨与评论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和努力,本案侵权行为发生时原告小陈尚未成年,本案涉及“保护未成年人”这一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话题。同时,检察机关出庭支持起诉,体现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有效联动,更彰显了政法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担当作为。
本案中,被告小李未尽审核、规劝义务而对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侵犯了原告小陈的身体权、健康权,存在明显过错。而原告小陈由于一时冲动而进行文身,对自身损害后果的形成亦负有责任。合议庭在庭审过程中循序善诱地向被告小李释明对未成年人文身的不当之处,告知作为文身服务提供者应依法、依规经营,后极力促成双方和解并当庭履行,通过能动司法实现保民生、促发展,突出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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