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云南两会】云南省人大代表农布央宗:建议推进单亲母亲家庭关爱服务体系建设

时间:2023-01-16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周玉林

1月10日至15日,云南省“两会”在昆明召开,代表委员对于妇女儿童的关爱一如既往。云南省人大代表、省妇联主席农布央宗提交了《关于推进我省单亲母亲家庭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并提出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困难单亲母亲家庭关爱救助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单亲母亲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多渠道关注单亲母亲家庭心理健康等建议。

一项《十城市单亲妈妈生活状况及需求调研报告》数据显示,有70%的单亲家庭是孩子和母亲一起生活。“这也意味着,对单亲母亲家庭的关爱服务不容忽视。尤其是近年来,单亲母亲已经开始向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口拓展,这对长期以来的‘双系抚育’提出了挑战。”农布央宗说。

农布央宗介绍,2022年云南省各级妇联通过“三访四察五送”,对全省129个县(市区)1419个乡镇(街道)14721个村(社区)的545.25万户家庭、1804.35万名群众进行了走访调查,共察访出单亲母亲85894人,单亲母亲家庭占走访调查家庭的1.575%。“按照这个比例估算,云南单亲母亲家庭数大约达到23.8562万户的规模。走访调查发现,单亲母亲家庭常面临经济困难,同时还面临着‘时间贫困’和‘精力贫困’,亟须社会给予更多关注与支持。”

“通过走访调查,大多数单亲母亲表示有托育需求,但也表示托育市场费用偏高、机构难以信任,尤其是0至3岁子女存在不敢托、托不起等诸多问题。”在农布央宗看来,云南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着托位分布不均衡、托育服务专业人才紧缺等问题,现有托育服务难以满足各类需求,包括单亲母亲的需求。

针对单亲母亲面临的困境,农布央宗建议,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困难单亲母亲家庭关爱救助机制。各地对经济困难的单亲母亲家庭进行摸底排查,实行“一户一档”“一户一策”,按需关爱、精准帮扶。对于排查发现的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纳入政策性兜底保障范围的困难单亲母亲家庭,由当地政府纳入相关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对有就业创业需要的单亲母亲家庭,由当地政府主导,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与支持,加大创业就业资金支持。

农布央宗建议,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单亲母亲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由教育部门牵头,民政、卫健、财政、人社、法院、检察院、妇联等部门参与,建立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并组织具有心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以社区为单位定期对单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知识的讲座和培训。加快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强化政策支持,将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改革事项、政府民生实事推进落实,并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在关爱单亲母亲家庭心理健康方面,农布央宗建议多渠道发力,一方面,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关注单亲母亲心理健康,为其提供心理援助支持。另一方面,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心理咨询室,定期与单亲母亲家庭的孩子进行沟通,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此外,由教育、民政部门提供专项资金保障,加强教育系统对单亲母亲家庭未成年人的帮扶和心理辅导。也要通过影视展播、网络宣传和社区板报等方式,营造“关注家庭、消除单亲家庭歧视”的社会氛围。

农布央宗还建议,加大子女抚养费执行力度。法院在确认子女抚养费时,应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状况,并结合子女的部分特殊需求及父母离婚时子女的生活标准,综合确定抚养费数额。确定的数额既要具有可执行性,又要能保证单亲母亲家庭获得的抚养费能够满足子女的日常生活学习所需。司法机关要加大抚养费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恶意逃避抚养费的,严格追究责任。对暴力抗拒执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出具虚假证明或隐匿转移财产而拒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可以考虑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增加个人失信成本。同时还可以告知拒绝给付抚养费当事人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对其进行教育批评、督促处理,增强个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周玉林 中国妇女报供稿)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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