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风景一路花,一路欢歌到农家。”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进人民福祉,今年以来,霍山县坚持“五个强化”,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组织保障。该县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县、乡(镇)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总体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该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等要素配置,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各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制定并细化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为活动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强化氛围营造。该县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通过出动宣传车、应急广播大喇叭、疫情防控小喇叭、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印发倡议书、建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使整治的范围、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高广大干部、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强化引领带动。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座堡垒。该县注重发挥农村党员的旗帜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中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村干部、基层党员、志愿者及其亲属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头雁”效应,带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增强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让他们积极主动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去。
强化督导调度。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个班子均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督导调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县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不定时深入乡镇,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暗访督察,发现问题立即现场督办。县人大和政协分别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督查和文明创建督查内容。该县农办成立16个由县四个班子领导担任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督导组,开展常态化督导;县农业农村局和乡村振兴局成立6个专项行动指导组,开展全面指导。
强化结果运用。该县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环保督查范畴。通过明察暗访、考核评比等方式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及时予以调度、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同时,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展明显、成效突出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一打开门就能看到花花草草,院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心情也高兴,生活在这样好的环境里,还有啥说的。”诸佛庵镇三河村张德青老人笑着说。他的两个儿子分别在县城和吉林省做生意,很少回家。他和老伴把两个儿子的楼房收拾得干净整洁,被该县有关部门评为“美丽庭院”。(霍山县委宣传部供图)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