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区国资委不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加快构建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机制。
一、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现员工能进能出。制定《庐阳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企业员工素质,把好员工“入口关”,依法规范用工劳动关系,形成方式多元、机动灵活的用人模式,合理控制用工总量。
二、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出台《庐阳区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按照市场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管理人员选聘、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
三、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现收入能增能减。制定《庐阳区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规范统一的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出台《区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庐阳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