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公共卫生科,统筹协调和负责医院内公共卫生工作,并承担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卫工作的指导作用,守住公共卫生事业运行中的黄金时段。”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李蓉梅将目光聚焦在云南公共卫生医疗事业建设上。
李蓉梅是普洱市人民医院预防保健科副科长。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多个医疗相关建议,把党中央对卫生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实到代表工作中。
作为云南省人大代表及市人大代表,她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参加省市两级人大组织调研培训视察等活动及一府两院各部门会议。调研中李蓉梅发现,长期以来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都在乡镇村一级医务人员。但由于乡镇医疗资源的相对缺乏,医护人员对疾病诊断处置存在短板,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共卫生事业的开展。
为了加强公共卫生事业长足健康发展,”李蓉梅建议:省级层面组织一次公共卫生工作现状摸底调研,进一步明确工作存在困难瓶颈;提升公共卫生人力资源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机构及人员配置;明确公共卫生科科室职能;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尤其是人员配置情况纳为医院考核、大型医院巡查及等级医院申报或复审的重要条件之一;医师晋升主治医师职称必须要求有3至6个月公共卫生科工作经历;政府、医院在行业评先评优时对公共卫生科员工给予政策优先,鼓励树立公共卫生事业从业者榜样。(李璐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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