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水体中如果磷元素严重超标,会引起藻类疯长,导致水中含氧量降低,水生生物大量死亡,并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12月29日,合肥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区内某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A公司违法使用含磷清洗剂的行为罚款2.68万元并责令改正,这也是该区首张巢湖水环境保护区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罚单。
今年10月份,经开区排水管理部门在日常市政管网巡查养护中发现,位于紫石路的A公司有违法排放含磷废水的嫌疑,随即向属地环保部门报告。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立即启动违法排污查处联动机制,组织执法人员对A公司厂区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水排污管网进行详细排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生产原辅料及废水进行取样监测。经对企业有关人员深入询问,结合检查和监测结果,A公司出于工艺效果和生产成本考虑,在脱脂工序中擅自使用工业含磷清洗剂。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巢湖水环境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而A公司取得的环评许可文件中也明确企业不得使用含磷清洗剂。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A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过宣传普法,企业负责人深刻认识到使用含磷清洗剂对巢湖的危害性。目前,A公司已更换了无磷清洗剂并主动缴纳罚款。(王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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