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狠抓人民调解创新发展的责任落实,创造出“立足基层组织,整合力量资源,就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新经验,创新出“125”机制+“411”模式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协同作战,依靠群众,源头预防”的新格局,体现了“枫桥经验”的隆德特色,做出了“枫桥经验”的隆德新模式。
一、织密人民调解“四张网”,夯实基层稳定防线
隆德县司法局不断筑牢织密覆盖城市、农村、单位、专业行业的人民调解“四张网”,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优势,夯实打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目前,已在全县建成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村(社区)调委会108个,村组(楼院)调解小组530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有效实现县、乡、村、组组织网络全覆盖。
启动“125”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在全县范围内实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了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保障人民调解队伍的社会化、专业化建设。为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坚强组织队伍保障。2021年以来,通过集中各种途径培训专职调解员31人次,各乡(镇)司法所共组织乡、村级人民调解员培训9场次242人次,全方位提高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
杨河司法助理员进行矛盾纠纷线索摸排
三、落实多元化解,突出重点工作,集中化解纠纷
隆德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要事”、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大事”、社会矛盾纠纷“难事”,扎实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毯式”“拉网式”排查。运用“125”“411”“枫桥经验”隆德模式,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四、认真排查,动态掌控,逐案建立档案台账
对集中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充分掌握数量、性质、类型和解决情况并对建立工作台账,为动态掌控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供基础依据。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汇报,做到时刻关注、掌握动态,严格落实“三个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的工作要求,确保集中排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杨河司法所所长在红旗村化解土地纠纷
五、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自觉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观念,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结合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化解案例,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把法律政策宣传和道德教育融入到调解纠纷的全过程,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
通过一系列措施,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地位日益凸显,调解队伍素质得到提高,司法所工作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逐步提高。“以人为本、应调尽调、应调优调、先调后诉”的意识在干部职工和群众中逐渐增强,一个“重视调解、相信调解、依靠调解”的调解文化氛围逐渐形成。
(责任编辑: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