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排查基层纠纷,成立“四警包村”法律服务组
黄龙县法院在县委政法委的组织下,与黄龙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共同成立了“四警包村、服务群众”法律服务组,法律服务组由黄龙县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各选一名干警组成,共49个小组,定期到黄龙县乡镇司法服务所、居(村)委员会及村民家中了解矛盾纠纷,对亟需解决的事件由联合包村干警专程下乡解决,形成“四警包村”常态化服务模式。
当地群众对“四警包村、服务群众”联合法律服务组送法上门满意度较高,这种方式不仅践行了司法为民、惠民、利民的社会责任,也减少了司法资源的浪费,起到了解纠一案,获益一片的社会效果。
黄龙法院院长陈元元到界头庙镇景家塬行政村讲授“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在新时代乡村振兴道路上奋勇向前”专题党课
二、推动司法服务延伸,建立法院与其他政府机构社会治理联动模式
2020年以来,黄龙法院在黄龙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派驻法官,与住建、信访、国土、公安等机关人员共同对上访、信访案件归类引导,按照法律规定向矛盾纠纷对应管理单位引流,对需要走法律程序的引导其提交相关信息及证据后予以立案受理,这种参与多部门联合接访息诉的新机制模式是法院司法服务工作的延伸,既满足社会主义新时代依法治国的目标和要求,也为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夯实了法律基础。
黄龙法院院长陈元元(左三)看望贫困户梅启财家
三、司法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法治、和谐、生态”乡村建设
(一)坚持规则之治理念,大力推进“法治乡村”
一是畅通涉农纠纷维权通道,为农村群众提供多元解纷、登记立案、审判辅助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及时兑现涉农胜诉权益。
二是巩固拓展脱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先、快速审理涉贫纠纷案件,避免案件久拖不决,防止出现群众因诉致贫、因案返贫现象。
三是服务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审理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同、侵权、流转等纠纷,保护农村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
黄龙法院院长陈元元(左一)到界头庙镇景家塬村大棚基地了解羊肚菌生长情况
(二)坚持乡村善治理念,大力推进“和谐乡村”建设
一是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诉调对接平台,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是深化“无诉社区”创建,完善“四警包村”服务群众和“两说一联”工作机制,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矛盾排查、纠纷化解、协议制作等工作的指导力度。
三是推进家事审判机制改革,妥善审理各类家事纠纷,尊重公序良俗,着力培训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三)坚持树立“两山”理念,大力推进“生态乡村”建设
一是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协同、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乡村环境治理体系,坚决依法惩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妥善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引导磋商、法律宣传、移送执行以及发出司法建议等举措,把维护环境司法理念贯彻到审判的每一个环节,共同促进乡村生态环境修复。
(责任编辑: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