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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铁南站严查出租汽车不按秩序排队候客行为

时间:2021-11-04来源 : 合肥日报作者 : 苏晓琼

记者昨日获悉,针对少数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合肥高铁南站不按秩序排队候客现象,10月下旬以来,市交通执法支队包河大队在合肥高铁南站区域依法从严开展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有13台出租汽车因在高铁南站场外揽客被依法立案调查。

10月31日晚10点07分左右,市交通执法支队包河大队在高铁南站巡查中发现,两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将车辆停靠在龙川路上,先后下车招揽、搭载在路边候车的旅客,涉嫌未在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场依次排队候客。市交通执法支队包河大队依法对这两起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近日,市交通执法支队包河大队接到市民投诉,在合肥高铁南站北广场附近的龙川路上,有少数出租汽车驾驶员不顾相关管理规定,不在出租汽车通道内按秩序排队候客,而是趁着夜色在站外揽客、择客、挑客。这不仅扰乱了正常出租汽车经营秩序,还损害了城市形象。

为进一步规范高铁南站区域出租汽车经营秩序,10月下旬以来,市交通执法支队包河大队组织交通执法人员,以龙川路等路段为重点,依法严查高铁南站区域未在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场依次排队候客、场外揽客等违规行为,所有违规行为在查实后均从严处理。同时,对违规出租汽车公司及车主进行约谈,督促强化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引导文明规范经营。截至目前,已有13台场外揽客出租汽车被立案调查。

市交通执法支队提醒,高铁南站内有轨道交通、公交车、出租汽车、网约车、机场大巴等多种交通工具可供换乘,请广大旅客从自身安全和权益出发,不轻信揽客人员,在换乘区域内搭乘合规车辆,拒绝非法营运。如发现场外揽客、挑客等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投诉举报。 

◎知识多一点

《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上岗,并遵守下列规定:(十)进入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设有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场的区域营运的,应当在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场依次排队候客,不得场外揽客。

(责任编辑:沈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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