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有关工作部署,通过强化市域统筹、突出系统治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珠海。“规范化整合运营商大数据赋能珠海精细化城市治理”的实践做法,荣获2021年“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
一、注重全方位谋划,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体系
成立了由市委书记郭永航任组长的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双合一”领导小组,高规格建立社会治理领导体制。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高标准编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四五”专项规划。出台《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珠海市文明行为条例》《关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珠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治理镇(街)实施意见》,修订《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高质量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实施基层社会治理“书记工程”,建立市、区、镇街书记领导机制,高起点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二、突出全链条提升,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强化基层党的建设,在全市社区推行大党委制度,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开展党员“双报到”,全面推进“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建设。深化镇街体制改革,下放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劳动保障、物业管理等社会治理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在全市实行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两委”换届中选优配强“头雁”,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2名村级后备干部和1名党建指导员,建立社区工作者“3岗32级”岗位等级序列和薪酬体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区党委领导下的民主协商机制,打造“涂叔工作室”“郭青文工作室”“唐仁议事”等品牌调解工作室,把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以推进“民生微实事”为契机,立足解决群众反映的痛点、堵点、淤点问题,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全市建成“粤心安”社会心理服务站(室)354个,有效预防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三、强化全过程培育,打造社会治理创新新亮点
组织开展“珠海市域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培育行动”,设立“珠海市域(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库”,培育打造“政府治理”“基层治理类”“社会协同治理”“珠澳社会治理类”等优秀创新项目100多个,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市域社会治理首批示范点”10个,以点带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创新省市共建项目为契机,在自治、法治、智治等方面精心培育和打造新亮点,包括出台《珠海市基层自治标准》,推动“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平安+”市域社会治理指数应用等。加强珠澳社会治理合作,打造“澳门新街坊”“港澳义工站”等品牌项目,成立“珠澳家事调解服务交流中心”和“横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在内地的港澳同胞提供优质的社区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