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在审结贷款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行诉借款人骆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成功向案件当事人送达表格式判决书,获得当事人点赞。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青羊法院金融审判团队深入分析案件特点,于2020年7月31日,创新推出表格式判决书,并将金融借款合同表格式文书提交青羊法院自有的“青.云”金融智审平台,通过抓取表格式文书要素,利用平台的文书一键生成功能,快速生成判决文书。截止2021年3月31日,共发出2454份表格式判决书。
青云智审亮相“司法+区块链”
在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诉被告骆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被告骆某某签订《个人信用贷款合同》,明确约定了借款本金、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罚息及复利的计算方式以及违约情形和后果等,合同签订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按约发放借款,但骆某某逾期还款,且自逾期后未再还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为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故起诉来院诉请骆某某清偿其所欠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实现债权的费用。
启动仪式
青羊法院经审理认定,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骆某某签订的《个人信用贷款合同》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依约向骆某某发放贷款,骆某某未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主张骆某某归还其所欠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予支持。
法官运用平台调解
青羊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中发现,法律关系认定简单、双方争议不大。为此,青羊法院金融审判团队深入研讨,结合金融审判要素化、效能化、智能化推进要求,围绕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中需要查明的基本事实,进行要素式罗列,并将诉辩主张、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均以表格的方式载明,对重复性表述、类型化案件通用论述、当事人无争议事实的认定论述等进行简化,内容精炼、重点突出,裁判结果清晰易懂,大幅提升文书制作效率,使原来繁冗的传统判决书快速大瘦身。
“这种表格式文书看起来更清晰、更直观了,我们重点关注的内容也能够迅速抓取,一目了然”。2020年7月31日上午,第一次领到金融借款合同案件表格式判决书的当事人连连称赞,并提出“希望法院以后能够推广使用表格式判决书,内容不仅简洁,针对性也强,非常方便”。据悉,2020年,金融审判团队全年共审结金融案件5394件,3名法官人均办案1798件。
(责任编辑: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