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治理创新
(一)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情况
强化领导,提前谋划,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把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重点内容。
突出重点,认真学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列入优化营商环境学习内容,提高党组优化营商环境理论水平。
法企共建仪式
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审判用时。完善民商事案件快速化解机制,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根据案件类型拓宽多元化解渠道,重点对系列案件、同类型案件等积极适用诉前调解。
推动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府院联动机制。联动政府统筹推进涉企案件中的业务协调、信息提供、维护稳定等事项,妥善解决企业涉及的各方面法律问题,形成有序的工作格局。
(二)多措并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保证企业在发展的同时,有更好的法律保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抽调6名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组成法律工作队伍,本着“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的原则,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已为企业送去服务50余次。
送法进企业
为更好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疫情防控措施,集安法院向辖区企业发放《新冠肺炎疫情下法律问题应对操作指南(企业版)》累计100余册。手册共分为2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问答方式,解释了新冠肺炎疫情下企业面对各种问题的法律依据;第二部分罗列出国家及吉林省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让企业在疫情期间更好的享受法律服务。
根据普法“六走进”内容,集安法院组成法律服务团队,在向企业进行普法的同时,帮助企业找出经营管理“痛点”、堵塞法律风险“漏点”、打通依法维权“堵点”,不断提升普法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集安法院深入强化与公安、社保、住房公积金、国土、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联系,建立信息互通、征信共享和集约查询等制度,运用限制高消费、失信决定、司法惩戒、司法建议等措施,构建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惩戒范围涉及出行、旅游、投资、消费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累计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236人、法人2人,限制高消费2656人次,限制出境1人次,司法拘留23人次,移送公安2人次。
府院联席会议
二、成果成效
“十三五”期间,集安市社会大局稳定。集安市人民法院积极融入“平安集安”创建活动,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集安市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在扎实推进依法治市,集安市荣获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下一步,集安市人民法院将立足本职,紧扣辖区企业的司法需求,进一步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和企业司法服务,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