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与起因
永春县位于福建省西南部、晋江东溪上游,隶属泉州市,辖22个乡镇,236个村(居)委会,总人口60.3万。针对目前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运行仍不够规范,群众法治意识相对薄弱,乡村赌博陋习、失信、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犯罪等较为多发,基层治理形势相对复杂等问题,永春县积极开展为期三年(2020年——2022年)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村(社区)活动,力求通过三年时间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
下洋镇下洋村法治文化阵地
二、做法与成效
(一)自治为基,激活社会治理“内动力”
一是党建筑基。加强村级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立10个联村党委覆盖55个强弱村。组织1990名在职党员全面实施“回家工程”,组建19个物业小区党组织、4家“红色物业公司”、1个“红色社团”,破解城市基层治理“碎片化”难题。
二是强村富民。引导农村创新创业,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农民、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主体与社会资本、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建立“1+X”的利益联结形式,让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增值收益。
三是创优模式。建立与群众利益联结机制,出台《村民小组长积分制考评办法》《村民积分奖励制度》,将村民参与基层治理转化为可量化、可评价的数据指标,充分调动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
苏坑镇嵩山村开展重阳节普法宣传活动
(二)法治为本,提升社会治理“硬实力”
一是优化保障。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协助村委会制定、修改和完善村规民约,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活动,把基层民主自治导入法制轨道。
二是整合资源。探索推广村干部兼职辅警制度,目前全县共有兼职辅警308名,源头化解矛盾纠纷407起,排查安全隐患43个,预防群体性事件4起,化解信访积案8起。
三是聚焦服务。在全县范围内推广“135”庭所共建长效机制,整合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律师所“一庭三所”资源,开展重大疑难、突发性事件联合调解,建立矛盾纠纷预防、预测、预警机制。
(三)德治为先,提升社会治理“软实力”
一是以文养德。坑仔口镇诗元村提炼“奉献”作为村魂,引导有技艺特长的群众搭建服务载体,为群众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儿童就业等公益服务,形成“有一份热、发一分光”的奉献氛围。
二是榜样立德。组织常态化评比活动树榜样立标杆,2020年来获评省级抗疫最美家庭9户,全县评出“好婆媳”1895名、身边好人3520名、慈孝模范972名。
三是以规促德。制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村规民约,为村民树立行为规范的风向标。如外山乡草洋村将公益事业“征地零补偿”纳入《草洋村村规民约》并在全乡范围内推广。
御龙庭—鼎元星城小区成立近邻帮帮团
三、成效与反响
经过一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永春县“三治融合”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城乡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善治的土壤愈加肥沃深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2021年上半年,全县群众安全感率达99.627%、扫黑除恶好评率达99.45%、执法工作满意率达98.25%,群众安全感率、扫黑除恶好评率均位居泉州市第一位,执法工作满意率位居全市第二位。
(责任编辑: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