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 时尚 直播 热图 科技 快消 小镇 专题 联盟

新政!高校毕业生来肥面试补贴千元

时间:2021-10-19来源 : 中安在线作者 : 祝亮

日前,为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肥就业创业,合肥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做好2021年度支持高校毕业生来肥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申报的通知》。

一次性面试补贴

补贴对象:来肥参加就业面试的非市域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港澳台地区高校)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请人面试单位为在合肥市范围内注册的依法办理职工社保参保登记手续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申请人来肥发生真实有效的面试行为时,在合肥市社保系统中应显示为初次未就业状态。申请人应在来肥面试行为结束后,在毕业年度内申请面试补贴。

补贴标准:省内高校毕业生按照500元/人,省外高校(含海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从市级和县(市)、区(开发区)配套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申请流程:面试补贴由面试单位代为申报。面试单位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区“一次性面试补贴”模块,按照提示上传申请材料。面试单位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重点企业个人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与合肥市重点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可追溯到2020年)。

补贴标准:毕业生3年内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资金从市级和县(市)、区(开发区)配套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申请流程:重点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区“重点企业个人社保补贴”模块,为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学生代为申报。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个人账户。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与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补贴资金从各级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列支。

申请流程: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单位办事”专区“单位社保补贴网上申请”模块申请,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一次性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资金从各级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列支。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个人办事”专区“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模块申请,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拨付。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助

补贴对象:为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服务,帮助其到重点企业就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并缴纳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按照“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他本科院校、专科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每人1000元、8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从市级和县(市)、区(开发区)配套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列支。

申请流程: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区“人力资源机构服务补助”模块,按季向重点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补助资金。重点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机构银行账户。

线上招聘会补贴

补贴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举办线上专场招聘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贴标准:组织20家以上单位500个以上岗位、50家以上用人单位1000个以上岗位,分别按照每场10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从市级和县(市)、区(开发区)配套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列支。

申请流程:举办线上招聘会前,应提前1个月向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备案。招聘活动结束后,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区“线上招聘会补贴”模块,按季向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县(市)、区(开发区)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机构银行账户。

初始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按规定给予1万元初始创业补贴。补贴资金从市级和县(市)、区(开发区)配套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列支。

申请流程:补贴对象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区“初始创业补贴”模块申请,创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拨付。

(责任编辑:沈晔)
返回首页 返回栏目首页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公告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 对外服务:访谈 直播 广告 展会 无线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union@china.org.cn 电话:86-10-88825631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