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地处乌蒙山区向四川盆地延伸地带,是四川省最大的少数民族杂散居县、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有苗族、彝族等30个少数民族,约7.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0.8%。
受风俗习惯、语言差异、发展不均衡等因素影响,民族地区纠纷多发,群体性事件隐患突出,调解难度较大。
为有效化解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叙永县人民法院自2017年起,将该院摩尼法庭建设为民族团结进步法庭,负责全县涉少数民族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审理和多元化解工作,开始全县少数民族区域“石榴籽”调解体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实现纠纷减少、民风向好、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叙永法院摩尼法庭阵地建设
一是坚持专业素养与民族情感相结合,精选摩尼法庭专业办案队伍,选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专门陪审队伍,组建地方乡贤、村社干部和“彝族德古”“苗族苗王”等“石榴籽”调解队伍。
二是坚持国家法律与民族习惯相结合,搭建县、乡、村三级调解平台,围绕“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不违反社会道德”的“三不”准则,加强习惯法和德古担保酒、民族祭祀风俗等传统仪式,推进常见纠纷就地化解、重大纠纷协同化解、民族习惯特色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苗族节日开展普法宣传
三是坚持高效便民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推进法治文化、本土红色文化、少数民族文化融合建设,深入民族村寨、学校广泛开展针对性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助推文明乡风建设,深化基层善治效果。
2019年10月,摩尼法庭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石榴籽”工作经验相继被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委深改办、四川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四川省高院等简报采用,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中被列入学习交流内容,被四川高院写入其2020年“两会”工作报告。

石榴籽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正在调处纠纷
2021年3月9日,四川省法院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暨“石榴籽”调解品牌建设座谈会在摩尼法庭召开,“石榴籽”调解模式被推广至凉山州、阿坝州、甘孜州、北川羌族自治县等民族自治地区,雅安、资阳、德阳、广元、遂宁、自贡等四川省内各地基层法院20余次到摩尼法庭实地交流。
以“石榴籽”调解模式为实践样本的课题《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人民法庭诉源治理的现实路径》被评为四川省法学会2020年度法治实践创新优秀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