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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以律师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纠纷

时间:2021-09-07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2015年,吉林市某大型国有企业与某民营企业集团共同投资成立A公司承接了某大型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后因融资困难等原因,国有企业退出项目开发,该项目转由民营企业独自承接。因项目工程投资巨大,使得民营企业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2020年,国有公司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一次性将四份诉状递交人民法院,要求A公司一次性偿还先期国有公司对项目的借款。四个案件的债务总额本金达到人民币9亿多元,这给正在承建棚户区改造的民营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因案件成因复杂,双方各执一词,陷入矛盾对抗僵局。

修保主任、张龙副主任带领律师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询问,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孟宪玲庭长、周宁法官列席参加调解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立案庭的法官们敏锐地意识到了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吉林市司法局党委与市律师协会迅速协调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接受此调解任务,成立了由市律师协会修保会长任组长(全国优秀律师、首席调解员),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省律协涉法信访专委会张龙主任(吉林省优秀律师)与其他2名经验丰富的优秀调解律师及2名律师助理组成专案调解团队,全力对此案开展义务调解、化解工作。

修保主任与史壮律师就案件进行第二次调解现场

律师调解员先后十余次对涉诉各方企业走访调查,经认真阅卷研判后,律师调解团认为:该案如果简单进入法院审判程序,民营企业可能因此面临巨大资金压力困境,如果企业破产,就将会直接造成国有资产无法全额回收,同时该项目涉及的棚户区改造拆迁群众可能也要面临无法回迁的囧地。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律师调解团队和人民法院立案法官与案涉各方进行了紧密沟通,在尊重各方关切,兼顾各方核心利益的基础上,经过5场集中调解,矛盾各方最终自愿达成了各方合法权益均不受侵害的调解协议。

2021年3月29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律师调解室内,座无虚席,涉诉争议各方代表、律师调解员在市中级法院立案第一庭孟宪玲庭长(全国优秀法官)的见证下,对本案进行最后一次调解询问。案涉各方充分发表意见后,均表示对对方的和解方案表示认可。

调解成功,达成合意,江城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对协议签订义务现场公证

随后,在“两个中心”的主持下,有关各方在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吉林市江城公证处车东升副主任、严梓萌公证员带领工作人员义务为本案《调解书》的签署依法进行现场公证,并免费出具了公证书。至此,这件同时涉及国有资产安全、民营经济发展和百姓民生关注的重大债务纠纷案件,在法官、律师、公证员的协作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彻底化解!


(责任编辑: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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