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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幼儿园将被分为三个等级

时间:2021-08-09来源 : 合肥晚报作者 : 刘梅梅

即将进入开学季,8月23日起,合肥市幼儿园将被分为三个等级,对于家长投诉多且经查实存在管理问题的将被取消“市一类”称号。为进一步扩大发挥优质幼儿园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动全市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日前,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合肥市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合肥市幼儿园共分三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市特一类幼儿园、市一类幼儿园、市二类幼儿园。

评定范围为全市所有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实行集团化办园的以分园为单位独立认定。已评定的市特一类、市一类如变更办园主体、办园模式或办园地址等事项须重新认定。

想要申请“市特一类幼儿园”、“市一类幼儿园”需要满足哪些要求?记者了解到,评估认定的主要内容为园务工作、保教队伍、保教工作、办园条件四个方面,各项要求也比较细致。比如,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无小学化倾向;不使用幼儿教材;无乱收费行为,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无查实的师德师风不良现象或违法违规行为等。

评估组成员则由幼儿教育行管人员、教研人员、专职督学、省一类(或特一类)幼儿园园长等组成,适时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估。

对于已评定的市特一类、市一类幼儿园,须坚持依法办园、规范办园、高质量办园,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过程的日常监管,并定期安排复评。一旦发现有家长投诉多,经查实存在严重管理问题的;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经查实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限期整改直至取消称号。

(责任编辑:沈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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