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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构建机动车污染防治“天地车人”一体化监管体系

时间:2021-05-31来源 : 合肥日报作者 : 李孝林 王蔚蔚

布下“天罗地网”守护“蓝天白云”

我市构建机动车污染防治“天地车人”一体化监管体系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合肥市2021年度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出炉,今年,我市将通过新车查验、在用车环检、道路遥感检测、人工路检执法、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等,逐步构建全天候、全地域、全链条的机动车污染防治“天地车人”一体化监管体系。

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新规将出台

据统计,目前合肥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60万辆,其中柴油车16.5万辆;初步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超过2.3万台。现有运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74家,检测线222条。为了让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今年,合肥将出台《合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目前正在征求社会意见。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主要内容涵盖新、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物、注册登记的条件、定期检验(年检)、监督性抽检、排气治理维修等各方面要求及相关工作的方式、方法,将为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同时,在已安装了4050辆重型柴油车OBD远程监控设备工作的基础上,新售、在用的重型柴油车,合肥按照相关环保标准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达到排放实时监控的目的。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到推进重型柴油车OBD远程排放监控安装,从新入户车辆查验到实现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全覆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之下,合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数据显示,1月1日至5月24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2.0%,空气质量优良率较去年同期上升4.6个百分点。

举报市区“冒黑烟”车奖励200元

今年5月起,市区机动车冒黑烟整治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持续至12月31日。根据实施方案,行动期间,将设置路面检查点,经排放检测不合格的,将依法实施处罚。对举报在我市公安部门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冒黑烟”的,经核实后给予200元奖励。市民可通过拨打12369或登录“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举报,并提供“冒黑烟”机动车车牌号、车牌底色、车辆类型、“冒黑烟”照片或视频等基本信息。“冒黑烟”车辆经过核实后,必须复检合格才能上路行驶。

在合肥市货运通道建立前,我市还将继续加大对国三及以下柴油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闯限行区进行查处。“我们计划在市区建设20个黑烟车电子抓拍监测点,对道路中行驶的机动车尾气黑烟进行实时在线监测。”该负责人介绍,监测点可自动发现监控画面中冒黑烟的车辆,对冒黑烟车视为“异常情况”,自动判别、自动筛选、自动报警、自动传输,从而强化对冒黑烟车辆的监控及治理。据了解,20个抓拍监测点主要布局在合肥高新区及蜀山区、瑶海区、包河区、庐阳区。

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7月实施

根据《工作方案》,今年我市将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简称I/M制度),形成覆盖全市的机动车排放治理体系。凡经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即I站)尾气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必须经过机动车维修企业(即M站)治理合格后方可复检,而且复检要到同一家I站,复检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形成检验、维修闭环管理,从而达到杜绝虚假治理的目的。

据了解,I/M制度6月试运行,7月开始正式实施。交通运输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共同建立排放检验和维护治理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闭环管理,不断提高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能力。(李孝林  王蔚蔚)

(责任编辑:沈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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