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合肥市召开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和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此次拟调整的运价有何变化?拟调整的定价机制有何亮点?合肥市发改委和合肥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参与听证会的代表们,在现场都表达了什么样的意见和建议?
调整起步价、车公里租价
方案一:起步价由现行9元(含1元燃料附加费)/2.5公里调整为10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的公里数,下同)由现行1.6元/公里调整为1.8元/公里。
方案二:起步价由现行9元(含1元燃料附加费)/2.5公里调整为10元/3公里,车公里租价由现行1.6元/公里调整为2.0元/公里。
部门解读
成本监审结果表明,近年合肥市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上涨较为明显。对比周边省会和长三角区域部分城市运价调研情况,合肥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明显低于部分城市均价。
经过对长三角区域和周边省会城市调查统计,11个城市的平均运价为:起步均价10.45元,车公里平均运价2.09元/公里。
取消等时费,试行低速行驶费和合乘费
1.等时费改为低速行驶费,标准不变。
即:当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前5分钟免收低速行驶费;5分钟后,高峰时段(上午7:30-9:30,下午17:00-19:00)和其他时段分别按0.6元/分钟、0.4元/分钟计收低速行驶费。
部门解读
一方面,等时费是低速行驶费构成的因素之一,收取低速行驶费是对等时费的扩展和延伸。
同时,道路拥堵、恶劣天气都会大大增加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对等时费进行扩展是对在上述情况下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增加的合理补偿。这也符合享受服务者付费的原则。
此外,这是参照外地既有做法。比如在南京、杭州等城市,“低速行驶费”较“等时费”更容易被市民理解。
2.合乘费。
为进一步节约运力资源、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合乘行为,拟试行合乘费。驾驶人须征得首乘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合乘,且合乘行为仅限1次。按合乘里程费用的70%,由合乘人员分别支付。
部门解读
在出租车营运的起点得到第一顺位乘客同意后,可以搭乘第二顺位乘客。在完成第一顺位乘客的运行里程后,向第一顺位乘客收取该段行驶里程应付金额的70%。第二顺位乘客承担“合乘”里程费用的70%加上后续里程的正常计价费用。
合乘费,可适度缓解打车难问题,在提高运行效率的同时,减少乘客负担,增加出租汽车司机的收入,有助于解决“非法拼车”等不正常经营行为。
定价机制改革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定价机制
改革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导价制度。即政府制定发布巡游出租汽车基准运价和浮动幅度(上下浮动幅度最高20%),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确定实际执行运价,报备主管部门,公布后执行。
同时,将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并入政府指导价,不再单独保留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本次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执行基准运价满1年方可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且每年度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不得超过1次。
部门解读
近年来,合肥市公共出行方式日趋多元化,地铁、公交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所占比例日益扩大。巡游出租汽车作为公共出行方式的有益补充,在面对网约车等新兴出行方式的冲击时,由于定价方式较为呆板,在市场竞争中已逐渐落了下风。
此次,计划将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有助于巡游出租汽车灵活应对市场供求和营运成本变化,可以使运价形成机制更加灵活,也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现场声音
焦点一:元以下四舍五入,还是据实收取?
“出租车计费金额按元结算,元以下四舍五入。”这次听证会的方案当中,大家讨论比较多的一个话题是关于“四舍五入”的。现场有不少代表提出了不同的声音。
合肥市出租车付费四舍五入的规定从何而来?记者调查发现,2012年,当时合肥市的价格主管部门曾经发布了《关于理顺合肥市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其中第九条规定,合肥市出租车每车次服务结束,均以计价器显示金额元以下四舍五入,按元结算。
不过,当时全社会的移动支付并不发达,市民出行乘坐出租车都是以现金结算为主,后来广大乘客、驾驶员均反映找零不方便,四舍五入这种结算方法在实际车费结算中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乘客、驾驶员对于这种结算方式也形成习惯。
不过,在移动支付日益普及的今天,这项规定能否做出调整呢?听证会上,来自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听证会代表陈静表示,消费者乘坐出租车时,应该据实支付费用,而不应该“四舍五入”。
来自合肥市司法局的听证会参加人付磊觉得,现在很多消费者都是通过手机支付,“四舍五入”的方式完全没必要,“用微信、支付宝付费的,17.5元就是17.5元,完全可行。”
也有听证会参加人提出了相对折中的方案。来自合肥市交通局的董伟建议,若乘客使用电子支付,可以按计价器显示的实际费用据实支付;若乘客使用现金支付,为了方便可以继续按照元以下的“四舍五入”来进行。具体的规定可以在出租车内张贴,这样可减少司乘双方的矛盾。
不过,也有的听证会代表认为,不少老年人不大会用智能手机,出行支付多数还是习惯使用现金。“若是据实支付的话,可能会给驾驶员和乘客都带来很多不便,影响出行效率。”
焦点二:合乘?同意还是不同意?
李中东是一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雨雪天气和高峰期,他经常看到乘客站在路边打不到车很着急。他认为,合乘可在一定程度上节约运力,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打车难”。
作为消费者代表,许炎龙是一名个体经营者。他赞同对运价进行调整,支持方案二。但他表示,不建议合乘。尤其是在出行高峰期,很多乘客打车都在赶时间,若有人合乘,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出行效率。
听证会参加人邵金金是一名老师,其明确表示反对合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保障出租车司机的权益。
焦点三:春节期间,能否适当加价?
出租汽车驾驶员是出租汽车行业的主力军和重要基础,常年工作服务在行业第一线,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此,邵金金呼吁,要更大程度保障一线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的获得感认同感归属感。
“出租车驾驶员常年无休,特别是每年春节期间,他们还在为市民出行服务,建议增加浮动性收费机制。”听证会参加人李安生来自合肥市一家出租汽车公司。李安生建议,在春节假期,容许出租车收费单次加收4~6元。
在听证会现场,消费者代表夏明伊、合肥市人大代表沙剑等听证会参加人也对“春节加价”的建议投了“赞成票”。他们希望,出租车春节期间营运每单平均加收5元左右,“这是对出租车驾驶员的一种认同。”
焦点四:低速行驶费,设置的车速有点低
此次听证方案中的低速行驶费,是指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后开始计收的费用。听证会参加人张正锋认为,这个速度设置得有点低,建议调整为15公里/小时。
作为出租车运营方代表,出租车驾驶员谢长勇表示,如今,合肥市区越来越拥堵,低速行驶费里的速度应该调整为低于20公里/小时,免收低速行驶费的时长也应该从5分钟调整为2~3分钟,低速行驶费每分钟应该收取0.4元~0.6元。
焦点五:价格需调整,服务水平也需要提升
听证会参加人汪国志是一名合肥市政协委员,赞同方案一。不过,汪国志认为,在价格调整之后,一些出租车驾驶员更需要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不然在服务水平不到位的情况加,价格涨上去了,乘客会有意见。汪国志建议,主管部门加大对广大驾驶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他们的服务意识。
作为听证会中的消费者代表,来自一家公司的职员张卉则呼吁,合肥出租车要向网约车看齐,通过网络化平台的选择,让消费者享受点单式服务。
■测算
调价后,乘客次均将多付2元多
目前,合肥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实行许可准入、政府定价,分为公车公营、服务管理(挂靠经营)、个体经营三种模式。
市区共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7家,注册车辆9402台,其中公车公营2462台,服务管理6692台,个体经营68台,从业人员2.2万余人;纯电动车2621台,其他为油气两用车型。
当前的合肥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方案,是2012年8月制定的。相关部门表示,此次调整,将有助于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合理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缓解城市拥堵,激励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交通高峰时段、冰雪天气及特别节日运营,增加运力供给,缓解打车难。
另外,可以通过价格杠杆,合理分担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环境变化造成的影响,平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乘客双方利益,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
根据听证会上的调价方案,对次均载客行驶里程乘客支出影响测算(以9元为基准)发现,今后,乘客支出约增加2.12~2.56元,增幅约为11.78%~13.32%;对驾驶员来说,收入影响约增加1387.68元~1920.58元。
此次听证会后,合肥市发改委将认真汇总梳理,分析听证参加人、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听取其他相关方面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价格调整政策,报合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