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交易文件新范本、规范保函提交新时间、实施项目见证服务新规定……5月17日,记者从市公管局获悉,自5月以来合肥连续祭出新招,优化公共资源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六稳”“六保”政策落实。
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出新规
在推行交易电子化过程中,合肥市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电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但随着第三方电子交易系统与交易平台的不断融合,需要建立跨系统的管控机制,以实现对自项目受理至交易过程完成的全程、全时段的见证。
近日,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规定》,旨在保障项目交易数据真实性和交易现场规范性,监督交易行为合法,以提升市场效率和公平性。
《规定》明确,交易中心作为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主体,可以采用系统记录、录音录像等形式,对进场项目进行数据见证和视频见证,实现从项目登记至中标结果确认全过程完整性查验和记录,涵盖项目登记、招标、投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
主要见证招标文件是否参照交易文件示范文本编制,是否设置违反营商环境条款,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内容是否准确、完整等,并对相关责任主体在开评标现场的违规行为进行必要提示。同时,通过负面工作清单等形式一次性告知见证服务内容,一个工作日内反馈见证意见。
根据统计,自合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见证工作以来,共见证项目28871个,发现问题761个,向监管部门书面报告10次,向代理机构发放工作建议函6份。
保函提交时间改变减少资金流压力
为了减少中小企业的现金流压力,提高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比率,减少企业资金占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合肥还出台新规,进一步丰富企业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搭建新平台,让电子保函与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具有同等效力。而且,将所有缴纳形式均设置为必选项,实现选择权从招标人回归投标人。
此外,合肥过去要求参与项目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保函纸质原件,现在保函原件提交时间改变为“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且只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交并在网上公示。这将进一步简化交易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交易效率。
业内人士指出,近期合肥在招投标领域推出一系列新举措,对保障交易过程公平,实行环节管控,降低人为因素影响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方面有着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