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昆举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向大会作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他指出,过去一年,云南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省法院审结旅游纠纷案件215件,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云南法院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秩序的职能作用,妥善化解经济领域各类商事纠纷118490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60件。及时对“僵尸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审结破产案件250件。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参与“昆明小微企业”等融资中介平台借款纠纷化解工作,试点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落实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规定,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94件,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72852件,有序开展“泛亚有色”案集资参与人登记核实工作。
同时,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审结环境资源案件8180件,判令侵权人补植复绿2073.9亩、支付生态补偿金1443.4万元。审结全国首例野生动植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云南绿孔雀”案。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审结旅游纠纷案件215件,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围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出台为自贸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在昆明片区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和多元解纷中心,“国门诉讼服务站”增至14个,审结涉外案件1033件。审结涉“放管服”等行政纠纷案件453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0.5%。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