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伟大实践中更加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也增强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履职尽责、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在省委、最高检、省人大的有利领导和监督下,检察工作稳进、提升。
过去一年,云南检察机关工作取得哪些进展?有哪些亮眼成绩?1月28日,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2组数据速看2020年云南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共批捕跨境犯罪13380人
全年,检察机关共批捕跨境犯罪13380人,起诉13022人,其中偷越国(边)境犯罪5665人,是上年的2.6倍。
把握法律界限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不批捕不起诉416人
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不批捕不起诉416人,建议变更羁押措施39人,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36件。优先办理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26件。
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966人
打好生态保护检察“组合拳”。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966人,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187件,督促修复被污染土地、水域2301亩和清理生活垃圾、生产固废2.7万吨。完善“河(湖)长+检察长”生态保护模式,开展巡湖巡航50次。
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670.7万元
严厉打击侵吞挪用扶贫资金、制售假种子假农药等妨害精准脱贫、坑农害农犯罪,起诉98人。发挥司法救助功能,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670.7万元,同比上升29.7%。
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0489人,起诉77026人
全年,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0489人,起诉77026人,其中,起诉涉枪涉爆、“两抢一盗”。黄赌毒等犯罪23125人,起诉“套路贷”“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1226人。
进入检察环节的395件案件全部清结
开展专项督导,进入检察环节的395件案件全部清结。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涉恶犯罪6640人、起诉13113人,发出督促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1010份。全省社会治安环境显著改善,去年起诉严重暴力犯罪数同比下降13.3%,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全年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112279件
全年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112279件。对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撤案189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14件。纠正提请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069件。办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244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00件。监督纠正违法12095件,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犯罪75人。
18229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
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18229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率99. 3%。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应用尽用、规范适用”,全年适用68397人,适用率82.5%。这类案件被告人上诉率为5.34%,较其他案件的上诉率低6.4个百分点。
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387件
立办网络餐饮、食品包装材料、药品安全等领域案件857件。督促职能部门核查24万余个窨井盖权属、拟定新的制作施工规定、整改安全隐患。聚焦民生热点,立办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农业农村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87件。
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597人
起诉性侵、校园暴力、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597人,起诉未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2731人,不批捕不起诉1678人、附条件不起诉821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476场。
办理讨薪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763件
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支持。起诉恶意欠薪犯罪34人,办理讨薪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763件,帮助6000余名劳动者兑现被拖欠报酬8399.8万元。
举办各类培训班1210期3.98万人次
坚持政治轮训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举办各类培训班1210期3.98万人次。26个集体、2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5名同志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优秀女检察官”“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杨婧瑶)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