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非遗工作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经过多年保护实践,形成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健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有序的良好态势。但与浙江等其他省份相比,依然存在差距。为此,云南省政协委员、省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马迎春建议,推动推动省级非遗展馆建设,搭建非遗综合展示平台,推进非遗与旅游产业全方位、多角度融合。
马迎春介绍,截至目前,云南省共有国家级代表性项目105项,省级代表性项目541项,州(市)级代表性项目3015项,县(市、区)级代表性项目7766项;有“傣族剪纸”和“藏族史诗《格萨尔》”两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全省共认定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25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420人、州(市)级代表性传承人3568人、县(市、区)级代表性传承人12563人。
全省公布85个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迪庆、大理入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4家非遗传承人企业列入国家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设立28个“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启动12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全省各州(市)、县(市、区)共建成60个非遗博物馆,1021个传习馆(所、室、点)。
“在调研中,我们也关注到,与浙江等其他省相比较,我省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搭建非遗展示平台,推动传承传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方面还有差距。”马迎春认为,缺乏一个特色鲜明、活态展示全省非遗项目的省级非遗博物馆或活态展示中心,一直是云南非遗工作的缺项和短板,与云南非遗资源和项目大省的实际不相匹配。
她建议,云南省应该争取在昆明建设省级非遗博物馆或活态展示中心,既集中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能面向南亚、东南亚进行宣传,加强对周边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树立对外文化形象,增强国家影响力,成为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文化交流中心。同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非遗博物馆建设向高端化、智慧化、特色化发展。
在巩固和壮大非遗保护成果的基础上,予以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推动非遗深度融入旅游产业发展,实现非遗与旅游产业发展在“食、住、行、游、购、娱”的全要素链接和深层次融合,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全方位的文化需求。
马迎春建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三种方式建设全省非遗展示平台:一是积极向国家发改委争取,把云南省级非遗博物馆或活态展示中心建设列入“十四五”场馆建设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同时省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引入先进设计理念,新建场馆。二是以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为依托,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探索新型合作模式,多种方式融资,构建省级非遗展馆或活态展示中心平台。三是立足实际,盘活现有文化场馆存量资产,通过变更使用权、租赁等多种方式,搭建非遗展馆平台。(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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