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对2018-2019年度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单位、个人进行了表彰,合肥市第七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此前,合肥市六次被命名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分别是1998年度、2008-2009年度、2010-2011年度、2012-2013年度、2014-2015年度、2016-2017年度。
据悉,此次评奖活动中,合肥市494名无偿献血者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437名无偿献血者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1250名无偿献血者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16名志愿者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2名志愿者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
记者了解到,自1998年《献血法》实施以来,合肥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年采血近13万人次,采血总量39吨。为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我省首个地方献血条例《合肥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根据《条例》内容,献血者只要在合肥市参加过一次无偿捐献全血、血小板或造血干细胞,就可以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或血小板等,这一政策也是全国首创。
为进一步完善献血激励措施,根据《条例》要求,合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合肥市无偿献血者奖励措施》,2021年5月落地实施。根据奖励措施,合肥市多次献血者还可享受免费游览政府主办的公园,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免费在政府投资的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停车,免交市属医院、县医院、县中医院的普通门诊挂号费。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