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夜景 高猛摄
近年来,通化市围绕吉林省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东北东部中心城市和国际医药健康名城的目标,全力打造中国北方宜居山水城市,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中国区环境规划优秀示范城市”,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创新能力百强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和首批绿色发展优秀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市民最满意城市、最具幸福感城市等,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我市作为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地方,受到通报激励(全国仅有5个城市获此殊荣)。
“中国风土”北冰红葡萄园
【春】龙湾杜鹃
多彩太极湾 朱凤学摄
秋水流深 袁玉春摄
一、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
通化市委、市政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作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作为实现美丽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快绿色转型全面振兴的发展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同步创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白鸡峰秋季瀑布
白鸡腰子森林公园
层林尽染 艾云厚摄
市委确立绿色转型、全面振兴的发展思路,把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充满活力的经济生态、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作为通化发展重中之重的三大工作任务。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经常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落实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纳入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出台了《通化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实施意见》、《通化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通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通化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保障。
春江水暖 杨兴志摄
风景宜人的灵秀通化 李文鹏摄
辉南龙湾群森林公园吊水壶瀑布
青春与辉煌
二、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通化市河长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八个专项行动方案》(1+8)、《通化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5)、《通化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5),在大气、水、土壤以及重点环境领域合力攻坚,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2018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0天,优良天数比例92%;2019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8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3%;2020年截止10月末,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8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5%。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较2015年PM2.5下降浓度分别为:44%、42%、48%。持续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力度,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369台,61台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联网。淘汰黄标车4301辆。强化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扬尘污染和季节性露天烧烤、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二是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严格落实河长制,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黑臭水体截污纳管及农村乡镇污水处理、植树护岸绿色行动、非法采砂治理、工业集聚区和重点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河道综合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8项专项行动。全市6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新建配套污水管网约265公里,改造后全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22.55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市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均完成保护区划定、设立保护区界标,排查出的19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治。投入资金近3500万元,禁养区内27户规模化养殖场全部完成搬迁或关闭。哈泥河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制定了《通化市落实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通化市落实清洁土壤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同时每年配套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与各县(市、区)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开展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工作,共完成151个企业用地基础信息的调查工作,接受国家和省级质控单位质量审查,通过率100%,同时配合完成14个高关注度地块的现场布点采样工作。
三角龙湾
山城通化冬景一隅 李文鹏摄
通化市哈泥国家湿地自然保护区全景 隋军摄
三、强力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市委、市政府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全市重点民生实事和“十大行动、百项工程”任务强力推进。按照全省整改工作方案和计划,制定了《通化市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计划》,先后召开7次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先后8次到各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导调研;分管副市长深入7个县(市、区)对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惠园木业占用耕地等正在推进整改的反馈问题和信访案件,深入现场进行重点督导督办,有力推动了全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交办案件办理工作。全市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共72个,已完成整改62个,正在推进10个,完成率为86%;交办信访案件939件,已办结934件,正在办理5件,办结率为99%。其中: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3个,已完成整改20个,按序时推进3个。交办信访案件400件,已全部办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交办信访案件211件,已办结208件,正在办理3件;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43个,已完成整改36个,正在推进落实7个。交办信访案件328件,已办结326件,正在办理2件。整改目标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并且在2019年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考核工作中,通化市名列全省优秀等次第一名。
通化县快大茂镇龙胜村金龙湾 迟平摄
五女戏水 唐仁举摄
鸟瞰大龙湾
四、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转型发展
通化市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在推动绿色转型中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重点是推进通化钢铁公司去产能、去杠杆,实现转型升级。2016年压减炼钢产能60万吨、2017年压减炼铁产能80万吨,累计分流安置职工8154人,淘汰30吨转炉3座。加大医药、食品等产业整合力度,大力发展石墨稀、富勒稀等新材料,推动新旧动能加快转换,实现绿色发展。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禁止进驻通化。二是加快生态旅游发展。启动全域旅游发展工作,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旅游目的地。以“红色之城•康养通化”为品牌,推出一批森林养生、避暑休闲、冰雪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补上冰雪产业的短板,努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通化市委市政府始终以“让老百姓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作为职责使命,积极担当作为,将良好的生态环境视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使环境质量改善更好地惠及人民。三是完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共压减炼钢、炼铁产能140万吨;退出煤矿5处、去产能57万吨。今年计划退出煤矿3处、去产能27万吨。房地产去库存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加大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建设力度,逐渐补上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具有通化特色的农特产业,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云峰湖
五、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效明显
通化市委、市政府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2016年6月8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五城联创”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及国家森林城、园林城、卫生城、交通模范城“五城联创”工作。经过4年创建工作,2019年11月通化市正式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基层生态区创建一直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目前已创建2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1个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个省级生态县。通化县和集安市先后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集安市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柳河县、辉南县先后被省生态环境厅命名为“吉林省生态县(市)”,正在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东昌区顺利通过省级生态区考核验收及公示,待命名。全市共创建生态乡镇52个(国家级25个、省级27个),占乡镇总数的88%;生态村584个(国家级15个、省级99个、市级470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