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机动车污染防治现场会上,市生态环境局代表合肥市就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作交流发言。记者了解到,目前,合肥正在制定《合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预计2021年6月份出台。
据统计,合肥市机动车保有量现已突破240万辆,约占全省机动车保有量的16%,其中柴油车16.5万辆,污染防治刻不容缓。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全市大气治理工作重点,通过健全法制、源头管控、专项执法、网络监管等一系列监督管理举措,确保机动车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强化源头管控上,我市已提前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落实机动车入户环节查验工作,查验车辆3.8万台。
在用车监督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立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的执法模式,其中,利用遥感监测柴油车42.2万辆次,处罚超标柴油车142辆次,给一次超标车主发短信通知4641条。同时,依托治超站设立4个固定联合路检点,检测柴油车4.3万辆次,超标复测660辆次,处罚180辆次。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正有序推进。目前,我市已核发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1.03万个。
另据了解,我市已建成机动车排污监控与信息管理系统、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柴油车OBD在线监控管理系统等网络平台,完成固定式遥感监测点建设17个;监测数据已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上传数据504万条。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