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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启动长江流域非法矮围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20-09-18来源 : 合肥日报作者 : 高乾阳 华新红

记者9月17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合肥市长江流域非法矮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根据《方案》,我市将对巢湖及长江流域重要支流和全面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涉及的河湖范围内非法设置的用于捕捞、养殖的矮围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清理取缔,维护河湖水系通畅,协同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实效。

据了解,依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整治标准的通知》,此次整治旨在拆除违法建筑的矮围及其配套建筑物,土堤矮围铲至湖泊地面原状;拆除矮围内违法建设的各类设施,取缔相关非法经济活动。

根据《方案》,9月30日前,各县(市)区河长办、水务(农林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涉及的巢湖主体、2个支流河湖及1个全面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涉及的河湖,拉网式排查非法矮围,建立清单。各县(市)区河长办、水务(农林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照排查清单,坚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原则,于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查清单内非法矮围整治。

据悉,此次整治各县级河长制办公室须强化考核问责,将非法矮围清理取缔同长江流域禁捕成效一起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内容。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力或虚假整改的,市河长办、市水务局将加大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各县(市)区河长办、水务(农林水务)局将按照各县(市)区政府统一部署,在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结合河湖“清四乱”实现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推进非法矮围清理取缔有关工作,坚决杜绝已清理矮围死灰复燃、新增矮围等情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期间,各级河长办、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暗访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清理取缔。

(责任编辑:沈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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