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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河道治理保护

时间:2020-01-07来源 : 合肥晚报作者 : 方佳伟

侵占水域搞餐饮或处五万以下罚款

合肥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河道治理保护

1月6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办获悉,《合肥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启动征求公众意见。今后,合肥市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河道生态治理、保护和利用。填堵或者覆盖河道的,或将被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该条例将有力促进合肥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河道管理和河长制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河道生态治理

草案提出,今后,市、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组织志愿者或者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河道保护宣传教育,监督等活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以出资、捐资、科学研究、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河道生态治理、保护和利用。合理利用河道岸线资源,岸线利用的具体控制指标应当在相应规划中明确,严禁侵占河道。

另外,河道整治应当符合河道保护规划要求,注重河道水生态系统的保护、恢复,改善河道的防洪、灌溉、航运等综合功能,保护河势稳定,维持河道的自然形态,不得任意截弯取直或者改变河道岸线,防止水土流失和河道淤积。

堤岸整治将优先采用生态护岸护坡

河道堤岸整治应当保障防洪安全,优先采用生态护岸护坡,整治采用的材料和使用的作业机械,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要求。河道清淤应当合理选用清淤方式,规范淤泥处置,推进淤泥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出入巢湖河道的整治,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建设沿河干渠的截污、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做到污水无害化,再生水资源化;建设滨水游憩林荫带,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禁止在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规模化养殖畜禽。

截污管网覆盖区域不得设入河排污口

城乡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乡排水设施;禁止将未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各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在城乡截污管网已覆盖区域,不得设置入河排污口;未覆盖区域,应当达标排放。

出入巢湖河道和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除城镇市政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口外,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城镇市政污水处理设施需要设置出水口的按照规定程序报请批准,并确保达标排放。

县(市)区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各类排水口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调查、检查,并将排水口和污水处理设施的类型、水质要求、管理单位、监管部门、受理电话等内容挂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探索建立河湖警长制民间河长制

为全面实行河长制,市、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设立总河长;河道分级分段设立市级、县级、镇级、村级四级河长。总河长、河长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接下来,合肥市还将探索建立河湖警长制、民间河长制。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河长制考核评价制度,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纳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评估内容。

草案还提出,市级、县级、镇级河长未履行职责的,由上级总河长、河长或同级总河长进行约谈,也可以由上级总河长、河长委托河长办进行约谈。约谈人应当督促被约谈人落实约谈提出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

侵占水域从事餐饮处五万以下罚款

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实施清洗污染水体物品、游泳、设立洗车点等危害水体的行为。工业园区等重污染区域应当按照污水防治要求,实施初期雨水收集和处理,加强对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的排放调控和污染防治,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同时,合肥市还将禁止在河道水域内使用禁用的渔具,以及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河道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方式进行捕捞。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水域从事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经营性活动或者其他影响河道功能的活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河道从事圈圩养殖最少罚款一万

草案提出,今后,在本市河道采用圈圩方式从事养殖活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在河道内从事网箱、网围养殖,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垦种、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堆放物料、钻探、爆破、挖筑鱼塘、取土、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等危害堤防岸线安全的活动;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今后,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上述活动,都将被禁止。(方佳伟)

温馨提示

1月24日之前,公众有任何意见、建议,均可反馈至合肥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处。

电话(传真):0551-63538384;邮箱:hfszyc@163.com。

(责任编辑:沈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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