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朝阳区广百西路,违规停放的机动车压在斑马线上。
朝阳区百子湾路,随意停放的共享单车占据了人行道。
朝阳区现代城中路,一些送外卖车辆停放在机动车道上。
7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伟就此次“两条例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进行了报告。报告提到,检查发现,各项法规实施取得积极进展,不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值得注意。
执法检查实现16区“全覆盖”
今年4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两条例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启动,检查覆盖了全市16区,一直持续到今年7月。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某个领域内多个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的组合式执法检查。
“两条例一决定”是指北京在交通领域的三部法规,即机动车停车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三部法规都是去年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分别自去年5月1日和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次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议题。“‘两条例一决定’形成了地方性法规对全市动态、静态两大交通体系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两类重点交通工具的有效覆盖。实施第二年就马上开展执法检查,目的就是推动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伟介绍。
记者了解到,此次执法检查共有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对某个领域内多个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组合式执法检查;第一次采取常委会领导全体参加、分组带队的方式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第一次采取工作部署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启动执法检查。常委会领导带队分赴城六区、通州区检查,其他9个区委托区人大常委会检查,16区联动实现“全覆盖”。
聚焦停车管理等7方面重点问题
5月份以来,7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城六区和通州区,深入街巷胡同、居民小区、交通路口、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共享单车停放点、快递外卖集散点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
“两条例一决定”内容丰富,加起来共有93条,涉及机动车停车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共享单车管理等多个方面。执法检查的重点放在了7个方面:
主要是道路停车管理情况,特别是停车泊位规划施划和路侧电子收费情况;居住停车供给、停车资源错时共享和违停执法等工作开展情况;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制度及登记上牌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对存量“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政策情况,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运行情况,包括投放总量控制、停放区域规范设置、停放秩序管理和损坏废弃车辆回收情况;对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情况;对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的规范管理问题等。
路侧停车电子收费已超600万单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两条例一决定”实施工作,法规实施取得积极进展。
“停车条例”自去年5月1日施行以来,“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要求得到贯彻实施。
一年多来,北京道路停车改革和电子收费工作有序推进。
李伟提到,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部纳入区级财政,基本杜绝了乱收费、黑收费和议价现象,消除了社会对“路边停车费去哪了”的疑问,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路段不规范停车现象大幅减少,缓堵效果明显。
城六区和通州区施划道路停车位4万余个,自今年1月1日实施道路停车改革至7月中旬,在新施划的道路停车位停放过的车辆达到271万辆,累计服务车次1261万次,产生计费订单618万单,金额实缴率71%。
共享单车禁停区达近两万处
报告提到,“非机动车条例”和“决定”自去年11月1日施行以来,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实施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已集中发布3批产品目录,涉及187家企业506款车型,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登记上牌和超标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政策稳步实施。截至4月底,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标识229.6万副,目前全市共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45.7万笔。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调控成效初显,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从2017年高峰时的235万辆,调减至2018年底的191万辆,施划车辆停放区和禁停区共1.9万余处。电子围栏技术应用得到推广,已建成近4000处停放区电子围栏、107处禁停区电子围栏和482处蓝牙监测点。
问题1
违法停车时有发生执法力度不够
“停车条例”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应当做好门前停车管理责任区内的停车秩序维护工作”,对经营性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以及备案收费等做了明确要求,规定“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专用泊位”等。
李伟在报告中提到,当前,医院、学校周边等停车秩序亟待治理,重点路段违法停车、电动汽车专用泊位被非法占用、临街商户占用公共用地施划停车位以及违法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等问题依然存在,甚至出现了私圈停车场乱收停车费的现象,执法力度和覆盖面还不够,未能形成持续性的执法震慑。
市公安局介绍,目前二环路内基本杜绝违法停车,努力实现三四环范围内规范停车。提高处罚标准,对设有禁停标志、标线区域违法停车的,一律按照违反禁停指示标志、标线从严处罚,处罚200元,记3分。
问题2
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缺乏有效监管
“决定”规定,“北京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按照国家和北京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这类车辆(含老年代步车等)因大多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北京已禁止销售。
执法检查发现,目前,群众中仍有大量已购车辆在用,物流寄递企业和部分单位也在使用,既没有按机动车实行牌证管理,也没有对驾驶员实行资质管理,违反通行秩序的现象比较普遍,易发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突出,社会反映强烈。
问题3
快递、外卖行业用车规范管理不到位
“决定”规定“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的管理办法由市商务、邮政、交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行政部门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执法检查发现,目前,行业用车管理办法尚未出台,企业落实行业用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用车规范管理还不到位。
一些企业还在大量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驾驶人闯红灯、超速、逆行、不主动避让行人等违反通行安全的现象比较普遍。
市商务局介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工作思路、鼓励重点企业发起成立“北京末端配送服务企业联盟”,联盟将出台快递电动三轮车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争取对用于生产生活必需品和日常消费品运输需求的新能源货车给予五环内通行便利。
问题4
损坏、废弃共享单车未能及时回收
“非机动车条例”规定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应当依法规范经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秩序”。
执法检查发现,当前,有的经营企业还存在不能及时退还押金情况,有的运维管理投入不足,对于损坏、废弃车辆,没有做到及时回收清理,还存在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现象。
在一些居民小区、公交地铁站周边,停放区域设置不足,一些使用人缺乏遵规守约意识,乱停乱弃车辆,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市交通委表示,在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方面,要求企业拿出有效的资金储蓄方案,维护好用户合法权益。
■建议
出台“停车设施有偿向社会开放办法”
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李伟指出,目前,“停车条例”明确要求制定12项配套制度规定,已经出台9项。2019年9月底前,要出台发布“停车设施有偿向社会开放办法”,进一步盘活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出台发布“公共建筑配建停车泊位的标准”,缓解路侧停车压力、保障路面通行能力。要在2020年出台发布“停车信用机制实施办法”,尽快构建停车信用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
涉及“非机动车条例”和“决定”的配套制度办法共4项,已经出台3项。2019年10月底前,要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需求制定出台“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管理办法”,既要有利于保障民生,又要推进行业规范与交通法规相衔接相配套。
以上配套具体规定,如不能按时制定发布的,市政府应按照《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
同地点多次违停建议纳入停车信用机制
执法检查报告建议,要明示禁停区域、禁停路段和禁停时段,采取联动执法手段,及时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违停车辆要及时清拖,提高违停成本。对同一车辆同一地点多次违停的,要纳入停车信用机制实施联合惩戒,逐步实现停车执法全覆盖,消除停车乱象。
非机动车违法面广量大,要加强早晚高峰时段和对闯红灯、逆行、未申领临时标识上路等多发违法行为的常态化执法,以执法促守法。快递、外卖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意识,督促行业所属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对车辆、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消除安全隐患。
市交通委介绍,《停车条例》需制定的配套文件中,推进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的指导意见已完成送审稿,将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停车联合惩戒备忘录正在研究制定中。公共建筑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已报市政府审议,正在按要求修改完善。
■声音
希望关注道路私装地锁问题
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两条例一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参加审议的委员和代表指出了目前交通管理的一些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停车问题
路边车位挤占非机动车道
很多委员、代表关注了停车问题。
市人大代表秦红岭提到,现在路面停车泊位设置不合理的情况还是存在。“原来设置的停车泊位有的对交通有影响,但是并没有及时改进更新。我所住的海淀区学清路周边就有这样的情况,我们骑共享单车的时候经常有自行车道和人行道被停车泊位占用的情况”。
市人大代表朱建岳则关注道路私装地锁问题。
“有的地方道路上私装地锁非常普遍,本来道路停车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道路上装了地锁以后,等于把有限的道路停车资源又占用了。本来是谁来谁停,但是安装了地锁之后就变成了私人的。希望在后续的执法检查中,相关部门在这方面加以重视。”
电动三轮车
建议做好挂牌上路工作
很多代表、委员将关注的重点放在电动三四轮车。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荣梅表示,法规出台后,电动三四轮车在本市范围内的违法生产销售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对法规出台前既存的大量电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目前路面通行管理几乎还是空白的,闯灯、逆行、随意停放、不避让行人等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如何对这类车辆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需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综合施策,切实在消存量上想办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确实保证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辛崇阳也认为,这方面任务还很艰巨,目前北京电动三四轮车数据已跟机动车的数量差不多。在电动三轮、四轮车的管理当中可能还有一些滞后,有一些欠账。他认为,挂牌上路是解决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的基础,“这个工作做到位,可以为其他管理工作提供非常好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