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交警部门的数据显示,仅今年上半年,全市涉及电动车的事故死亡人数就高达20人。同时,自7月1日起至今,兰州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电动车违法5594起,其中未挂牌4128起,逆行等其他交通违法1466起。
数字惊人,但电动车交通违法造成的人员伤亡更令人痛惜。为了警示,交警部门发布了两起典型事故案例。以下为事故之一:
2019年4月25日18时,霍某骑行二轮电动车沿白银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甘肃邮政公司路口附近时,在机动车道内与当事人王某驾驶的公交车发生碰撞。霍某受伤,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人霍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霍某的行为违反了“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的规定。
(责任编辑:陈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