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是目前老百姓使用最为广泛的道路交通工具之一,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超过2.5亿辆,其中绝大部分是超标车型。
面对新国标的实施,大多数地方也都推出了电动车管理办法给超标车设置3-5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超标车可以合法上路,但是个别地方却对超标车“并不友好”。
近日,福建宁德市公安局发布《宁徳市公安局关于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限制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的通告》。从7月1日起,部分道路(含非机动车道),限制超标电动车自行车(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国家标准,且未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包含已登记悬挂临时号牌的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
图片来自宁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
根据通告,共增设了18面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标志牌。7月1日至3日,对超标电动车集中劝导驶离限行路段,3天劝导800多辆超标电动自行车。
图片来自宁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
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标志牌的设立,直接导致了超标车将面临有牌无路的尴尬境地。如果其他地区进行效仿,那么超标车,可能提前退“路”。
目前,宁德市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延长至9月30日,到时,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将处200元罚款。
根据新国标的规定,对于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设置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期间,只要手续齐全,便可以合法上路。
电动车新国标出台并落地执行以后,增加了脚踏约束,车子重量限制在55公斤,电机电压不能超过48伏,电机功率不能超过400W,最高车速不能超过25公里/小时,使得国标车在安全性能上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正因为电动车新国标的改动较大,所以很多省市对超标车给出了3-5年的过渡期限,作为职能管理部门,应该以民众实际需求出发制定可以满足当下出行需求的政策。
(责任编辑:陈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