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沙坪坝警方供图
曹某摩托车车身的标识为125功率,属于机动车。沙坪坝警方供图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然而,有些人就是容易忽略安全的事情。近日,重庆沙坪坝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面对民警调查,他竟然说自己驾驶的是助力车,不算酒驾。
5月4日13时许,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奋发路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小轿车轻微擦挂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三大队民警立即赶往处置。
“在现场,我们看到,一辆黑色小轿车被一辆两轮摩托车逼停到道路外侧边沿线以外,险些撞到路肩上,两轮摩托车侧倚在小车左后部位,地面留下车梯滑行的将近10米的划线,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民警在进行事故调查时发现,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曹某满身酒气,于是立即询问曹某是否喝了酒。
曹某接受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沙坪坝警方供图
没想到,曹某振振有词回答:“我虽然喝了一瓶啤酒,但我骑的摩托车是助力车,不算酒驾,我要回家”。
民警对曹某驾驶两轮摩托车的驱动方式、表盘最大设计时速、车身标识等进行检查,发现车身明确标识为125功率,认定该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曹某持有c1驾驶证驾驶两轮摩托车,属于准驾车型不符。
随后,曹某接受了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曹某因准驾车型不符、酒后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违法行为,被合并记扣36分、罚款1700元,并暂扣机动车的处罚。此外,曹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占用对向车道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车辆主要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警方提醒,机动车一般是指本身具有动力装置,可以单独在公路及城市道路行驶,并完成运载任务的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广大市民驾车上路,一定要严格守法,以免发生事故。(记者 张勇)
(责任编辑:陈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