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裴剑飞)从今天开始,北京交警开始严查未悬挂临时标识或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未申领临时标识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将面临1000元罚款的处罚。不过记者发现,目前道路上行驶的共享电动车均未办理相关牌照。对此,交管部门表示对于违规上路的电动车均将进行相应处罚。
照4月15日已正式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规定,可以登记上牌的电动车要具有脚踏骑行能力。但记者发现,这些共享电动车虽安装了脚蹬子,但人坐在车上脚几乎够不着。
一辆无牌共享电动车停放在街头。新京报记者王贵彬摄
北京市交管局安监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北京市运营的共享电动车公司都还没有对其车辆办理非机动号牌或是过渡期临时标识,也还没有运营公司与交管部门正式接洽相关业务。多位一线交警告诉记者,结合本次行动也将对共享电动车违法上路的行为进行查扣处理。
市民骑无牌共享电动车上路。新京报记者王贵彬摄
有共享电动车的用户担心,自己在骑车途中被交警拦停处罚怎么办?针对此问题,记者致电多家共享电动自行车公司客服,芒果电单车客服工作人员表示,会将问题向领导反馈。小蜜单车公司的客服人员则表示,如果用户在使用电动车途中被交警拦下来罚款,公司会为消费者“买单”,不会让消费者出这笔钱。
记者注意到,共享电动车“进京”之路并不顺利,2017年9月,《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了不发展共享电动车的要求。去年2月,多家共享电动车公司在京投放时,也都曾被交管部门火速“叫停”。目前,真正在北京运营的共享电动车公司已缩减到两家。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陈艳艳表示,北京虽然很早就提出不发展共享电动车,但在对于共享电动车这一业态的政策公司会持有观望态度,想去试探政府部门的治理决心和力度。她认为,交管等多部门的执法应该将共享电动车和普通电动车一视同仁,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制定有效的处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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