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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迎新国标 限速限重保骑行安全

时间:2019-03-28来源 : 河北日报作者 : 李晓

在省会青园街与健康路交叉口,两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男子等红灯之际交谈起来。“听说了吗?过阵子咱们这样的电车就不能上路了。”“不清楚,这是咋回事?”

如今,快递投送、快餐外卖、饮用水送货等服务业,普遍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最后一公里”的交通运输工具。可见,电动自行车深入广大人民群众的同时,还与多种服务行业息息相关,很多职业已经离不开电动自行车。

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数量越来越多,速度越来越快,安全隐患也与日俱增。庆幸的是,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发布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今年4月15日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该意见指出,各地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按照新标准认真查验,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新国标落地实施后,是否马上要进行电动自行车挂牌登记呢?石家庄市交通管理局张华警官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上牌管理是一种趋势,目前北京等地已经落地实施。我省何时实施还有待相关细则出台。”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整车质量(含电池)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电机功率≤400W等。

“所谓脚踏骑行功能,是指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蹬子,当电池电量耗尽后,可以实现骑行前进。”张华表示,消费者一定要选购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其限速限重都是为了保障骑行者和路人的安全。

不符合标准的旧车该如何处理?《意见》中明确提到,对于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逐渐退出市场,因此广大车主不用过度担心车辆被立即禁行。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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