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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政协委员余志军:建议提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

时间:2019-02-28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王小俊

浙江省衢州市政协委员、开化县万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余志军 (中国网王小俊/摄)

“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非常辛苦,有的为了错开时间录入动态更新数据,凌晨4点多起床在电脑前录数据;有的跑残疾人家庭,骑坏了好几辆电瓶车,他们扎根基层、甘于奉献、履职尽责,但工资待遇标准偏低。”浙江省衢州市政协委员、开化县万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余志军说。日前,衢州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召开,余志军带来了“关于提高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的建议”的提案。

基层残疾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组织基础和保障。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衢州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逐步完善。目前,全市103个乡镇(街道)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129名,1571个行政村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1573名。根据衢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6〕27号)文件精神:“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要参照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执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予以补助”。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缺乏具体可执行的发放标准和法律条文,各级部门在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补贴发放上“束手束脚”。

余志军认为,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在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精准康复服务、精神病人免费服药等工作开展中成了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落实好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保障工作,对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余志军说。

为此,余志军建议,由衢州市财政局牵头,会同衢州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落实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补贴按照每月400元执行,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补贴按照每月100元执行,稳定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让这些奉献于残疾人事业的残疾人工作者也能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文/摄王小俊)

(责任编辑: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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