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村民焦清军当选邢台第四届道德模范

发布时间: 2018-03-07 16:17:48 |来源:中国网 | 苏文彦 |责任编辑: 苏文彦

 

2月11日上午,由邢台市文明办主办的邢台市第四届道德模范颁奖仪式在邢台举办。大会为10名第四届邢台市道德模范及5名邢台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进行了颁奖,清河县南焦庄村村民焦清军成为其中之一。

焦清军,清河县南焦庄村人,经过多年打拼,事业有成。他不忘父老乡亲的养育之心,为村子捐资修路、扶农、打井、捐资助教,解决全村人饮水难的问题。他每年为村里7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过节费,十一年来,共发放过节费7万余元,受惠老人570余人次。他从2008年开始捐资助教,先后捐助过赵店校区、清河五中、奥城小学等多所学校,受惠教师达1300余人,学生达2000余人。

2016年5月,焦清军组织成立了“爱心义工团队”,集结社会各界爱心义工达400人,为困难群众捐钱捐物;看望坝营养老院六次,捐助现金物品几万元;看望慰问清河县各村孤寡老人100多人,过节捐钱捐物六万多元;看望贫困家庭二十几家,捐款一万多元。他被清河县委县政府授予2015年——2016年度“捐资助教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7年12月,焦清军荣获“中国网事 感动河北”2017年半年度网络 人物。

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共同主办,旨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力推进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截至目前,我市已有7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29人荣获省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60人荣获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

(来源:长城网、清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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