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176个村庄实施环境综合整治
发布时间: 2018-01-10 11:16:41 |来源:太原晚报 | |责任编辑: 沈晔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新下发的《太原市水体达标方案》,我市将通过实施新建和改建污水处理厂、治理黑臭水体、新建污泥处理厂等举措,确保到2020年完成各项水质改善的目标。
城六区——新建两个污水处理厂
我市将新建汾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不锈钢园区污水处理厂,两个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出水水质均要达到一级A标准,实现回收利用。同时,继续改造或完善市区污水收集管网,在雨污分流的基础上,确保城六区及综改示范区每天产生的污水全部得到集中处理。
在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中,开建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建成后,日处理污泥700吨,一期完工后,日处理能力500吨。
此外,对城六区98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减少污水排放对汾河水质的影响。
古交市——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
在现有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的基础上,建设古交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同时,开建古交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建成后,日处理污泥70吨。古交市汾河沿岸22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清徐县——现有污水处理厂扩容
新建清徐县河东北总退污水处理及湿地,完工后,出水水质均达到一级A标准或以上,实现回收利用。
清徐县现有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容改造,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清徐县29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阳曲县——建设杨兴河人工湿地
阳曲县现有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容。辖区27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建设阳曲县城雨污分流及阳曲县食品园区污水管网等工程,确保生活污水全部得到集中处理。
实施杨兴河河道综合整治,并建设杨兴河人工湿地工程,美化沿岸景观。
综合考核终身追责
按照上述项目的计划,市政府会分年度、分流域、分区域考核,将其作为对责任领导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年度考核成绩不佳或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实行约谈。对整改不力的,实施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干预、伪造数据,没有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并实行终身追责。
降低门槛拓展融资
为了确保上述项目的有序推进,我市会多方筹措资金,增加政府资金投入。
同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行 PPP模式,加快研究制定投融资操作办法和工作机制。积极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
此外,还会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门槛,有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加大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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