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

发布时间: 2016-12-15 17:05:47 |来源: 联盟中国 | |责任编辑: 曹洋

 

四、主要做法

(一)三大结合夯实乡村旅游的发展基础

濑江屯

一是乡村旅游与景区建设有机结合。宁明县把乡村旅游景区建设作为提升旅游吸引力,提高乡村旅游带动力的关键来抓。近几年来,宁明县致力于旅游景点及配套设施建设,依托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花山遗产区、花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重点景区的辐射带动,先后推出了花山田园、濑江民俗村、岜耀民俗村、攀龙乡村旅游区、花山明珠乡村旅游区等一批乡村旅游景点。依托当地保持较好的传统民俗文化,推出了花山铜鼓、仙琴、花山战鼓、山歌等传统民俗文化表演活动,乡村旅游和景区建设有机结合,形成一村一品的乡村旅游区域格局。

二是接2连3产业有机结合。丰富多样的农业、林业资源为旅游观光、农事体验、节庆活动提供物质支撑,而乡村旅游的发展又实现了农业和旅游的有机结合,使当地红糖、糖波酒及无公害蔬菜、水果、畜禽类等农产品实现就地销售,提供给游客食物,还扩大了农业的经营范围与服务领域,农副土特产品成为旅游纪念品,带动了旅游纪念品制作与销售、餐饮服务、旅游车队、日用品洗涤、农产品种植销售等产业的发展。

三是乡村旅游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花山景区内的壮族村落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村庄环境面貌就是通过发展文化旅游得到不断地改善,为乡村旅游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推出了景区扶贫战略,全县设立4大景区扶贫战区,使景区900多户5000多贫困群众走上了“扛着犁耙种田地,唱着山歌搞旅游”的乡村旅游道路,实现在家门口就能脱贫致富的美好目标。

(二)多措并举推进乡村旅游快速发展

攀龙乡村旅游区

一是政策驱动力。为加大乡村旅游扶持力度,宁明县以政府为主导,由县旅发局牵头,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宁明县旅游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明县关于进一步扶持旅游业发展的奖励办法》、《宁明县乡村旅游示范区扶贫行动方案》等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全县13各乡镇及3家华侨农场都建设至少拥有一处以上乡村旅游示范区(点),且要达到“10有”建设目标,即:有1本总体规划;有1批三星级以上农家乐;有1种以上旅游商品;有1个以上游客体验项目;有1个以上迎宾表演项目;有1桌特色美食;有1个协会;有1套导览体系;有1个旅游厕所;有1个停车场。这些政策体系,为乡村旅游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农家特色菜

二是资金推动力。制定以奖代补奖励政策,对新评定的星级乡村旅游区和星级农家乐,根据1-5星级等级给予3-15万元奖励。每年开展最值得入住的“农家乐”、“特色迎宾节目”、“特色菜”等评选活动,颁发相应奖金。三年来,县财政共为乡村旅游“创星”“创A”划拨奖励资金2000多万元。

三是项目带动力。项目是带动乡村旅游的重要抓手,宁明县根据旅游资源的禀赋和特点,开启花山田园、濑江民俗体验园、攀龙乡村旅游区等近50个重点项目建设,同时结合“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工程、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广播电视及信息通村入户等工程,把农村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生态农业发展等项目整合向“农家乐”发展重点区域倾斜;把文化特色镇村、文化示范镇村、农村大舞台、农村放心店、农村社区卫生网点建设向“农家乐”发展相对集中,形成了乡村旅游发展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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