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为本次交流会致辞
发布时间: 2016-12-13 10:01:21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各位嘉宾、同志们、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能够应邀出席第二届全国创新社会治理的经验交流会,首先我要对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为社会治理辛勤付出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慰问。
党中央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加强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新形势下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各级党委、政府按中央的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的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实践。各地涌现出来许多新的典型、新的亮点,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称赞。
创新社会治理,共建共享的社会格局受到了明显的功效,发现、总结、概括社会治理的新鲜经验,结合本地区的情况、治理科学社会治理方案,促进社会治理的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这些都是大家共同关心的话题。我也想在这里借机会提出社会治理几点思考,与大家一起分享。
一、社会治理必须加快从政府管控向开放共治的转变。社会治理是包括政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过程,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参与进来,不能政府一致过多大包大揽,从政府管控向开放共治转变,托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引导广大的群众到社会治理中,以党委主导、政府领导下,开展社会各类组织,才可以调动各个方面的力量,实现多组织参与的社会主体。
二、社会治理必须加快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的转变。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上到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独的政府监管,更加的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换,互联网的发展一日千里,引领社会生产、产生新的变革。在此背景下,创新社会治理单向管理到基于互联网的双向模式转变。保障社会的基本知行权。有助于消除政府强势推进、群众被动推进的弊端,为社会不稳定因素提供缓解和安全阀。政府部门在第一时间将群众的诉求纳入决策议程,可以增长群众对政府决策的理解,确定政府和社会的良性互动。
三、社会治理是行政为主,向法制手段转变。提高社会治理的自动化、程序化水平,需要不断的加强法制化的保证,完善对维护群体切身利益具有最大作用的制度,必须强调法制在化解矛盾的作用。利用法制思维,实现社会治理法制化,是推进国家治理总目标的重要任务。只有切实发挥法制规范主题行为、维护社会,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才可以最大限度实现社会的良好治理。
当前我们处在建设全面健康小康社会,思想观念变化、社会环境错综复杂,今天我们在座的都是社会治理的行家,希望大家在会期间围绕加强社会治理、深入讨论。
同志们、朋友们、社会平安、民之所本,社会治理国之根基,让我们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周围,群策群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