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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司法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苏军致辞

发布时间: 2016-12-13 10:42:41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司法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苏军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司法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苏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志们、朋友们,大家好。

很高兴应邀出席第二届全国创新社会治理经验交流会,首先请允许我对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向为社会治理辛勤付出的各地的特别是基层来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创新社会治理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创新,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

全面深化改革是完善、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推出的中共中央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认为加强社会治理,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的重要抓手。加强、完善、创新的社会治理越来越强化,治理理论研究越来越深入,为实现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牢牢把握住最大限度的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

这十分清楚的表明了治理的主题是多元主题,与传统的高度集权的差别是强调公众参与,法制建设,落实改善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党委抬头看路,做好社会治理的理念、战略规划等顶层设计,政府主要是负责做服务,转变职能、捋顺关系,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强化社会治理职能,努力建设服务政府,满足公民多元化的需求。社会协同主要是要发挥好人民群体、基层群众组织等协同作用。实现党委政府和社会力量互联、互动、互补的社会公共网络。

与政府相比,社会组织有社会网络天然优势,主要是自治,没有社会的自治就没有社会的善治,让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一定要调动每一个公民的积极性,实现社会治理人民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法制保障是讲手段,依法治国是我们的总要求,社会治理是作为整个社会系统一部分,同样需要法制最根本的保障手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推出的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若干问题的决定,为规范、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保障作用。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根本是建立以社会为本位,居民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新理念,要建立社会活力与社会稳定的新平衡、政府与社会合作共治的新关系。

当前的主要的任务是创新社会体制的新要求,推动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构建全面共建共享的新格局。地方社会治理是治理的重要场所,是积累创新的重要源泉。创新社会治理着眼于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的增强和谐因素等,创新已经成为创新政府行为的重要工作。各地落实中央精神,大胆的试错、勇于创新,争当改革创新派,做出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

本次交流会梳理各地社会治理创新的做法,从全国各地、各地区选取典型的案例提炼、总结,并通过交流相互启发、一定能为其他地区更好的开展、社会治理创新活动,提供参考和借鉴。

今天在座的同志们都是社会治理领域的实践者、执行者,希望大家活动之间围绕加强社会治理、深入交流讨论、奉献真知灼见。

社会治理创新尽管取得了不少进展,但是总体上还处于开局的阶段,新时期加强社会治理形势很好、机遇难得,也存在较多的问题、困难和挑战,我们依然任重道远。携手共建创新社会治理,落实党中央的重要举措,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尊重社会规律,动员社会力量,团队体制机制,发展社会服务、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形成多元共治的局面,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做出来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