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发布时间: 2016-11-10 15:52:26 |来源: 联盟中国 | |责任编辑: 曹洋

 

近年来,海盐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生态立县”战略,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不断壮大绿色产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着力打造“产业优质、环境优美、生活优雅”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并先后获得了全国文化、科技、体育先进县,省级卫生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级园林县城、省级森林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级生态县,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等称号;2012-2015连续四年获评“全省工业强县先进县”,连续两年进入全省工业强县前十;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扩大有效投资先进单位”;平安海盐建设获得“十一连冠”。2015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383.50亿元,增长12.0%;财政总收入59.37亿元,增长9.5%,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63亿元,增长8.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6941元和27360元,增长7.6%和9.0%。2016年上半年,全县生产总值为183.68亿元,同比增长6.5%;财政总收入36.59亿元,同比增长8.6%。

一直以来,绿色发展不仅是海盐城市发展的价值追求,也是海盐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取向,并先后荣获了全国2015年创建生态文明标杆县、中国最佳绿色发展县等荣誉称号。2015年5月,海盐在全国率先发布第一份县级绿色发展报告——《海盐绿色发展报告(2013—2014)》。今年5月,海盐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发布《海盐县绿色发展报告(2015年度)》,同时首次发布全国首份绿色发展评价地方标准——《DB330424/T 48-2016县域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既可以可以作为衡量海盐绿色发展水平的重要工具,为今后海盐绿色发展方向提供重要的指导意义,又也填补了国内县域层面绿色发展评价标准的空白,对其他县域开展绿色发展评价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指标》以科学性、完整性、可比性、可操作性为构建原则,明确从绿色生产、绿色生态以及绿色生活3项一级指标对绿色发展进行评价,确定了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绿色生态的权重分别为34%、26%和40%,并给出了绿色发展指数计算方法。2013年、2014年、2015年海盐县绿色发展指数分别为96.28、105.14、112.50,呈现稳步提升的态势,表明海盐县绿色发展水平在不断全面提升。可以说绿色是海盐最大的特色和最响亮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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