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共建共享幸福珠海
发布时间: 2016-01-19 15:14:39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创新亮点六: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完善,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早在2011年,珠海市就在广东省率先出台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实施意见,同时相关部门也积极围绕该意见配套了多项措施,推进该项工作。一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推动出台《珠海市政府职能转移目录》、《2013年珠海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年度目录》、《珠海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操作指引》等文件,规范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管理,明确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范围,规范和细化工作流程,使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更具实操性。二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在社会领域重点项目上逐年加大购买服务的力度,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面,初步形成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将超过2亿元,重点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社会管理协管员等重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资金。三是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建立市、区、街道三级联运的社会组织孵化平台网络,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和能力建设,为社会组织提供基础服务;举办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签约洽谈会和社会组织公益伙伴日,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制度化渠道;建立广东省首个政府购买社会组织项目信息统一公示平台“珠海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信息,展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能力信息。截至2015年,全市登记在册社会组织1810家,比2011年增长57% ,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16家,居全省前列;珠海市以“四个创新”加速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获第二届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优秀案例;市软件行业协会被省社工委授予“省社会创新试验基地”。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针对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不足和问题,2015年专门成立联合调研课题组,围绕建立社会组织联合监管机制开展深入调研,形成《珠海市社会组织联合监管机制调研报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联合监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协同监督、齐抓共管”的社会组织联合监管机制,全面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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