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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共建共享幸福珠海

发布时间: 2016-01-19 15:14:39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创新亮点四:基层社会治理点面结合,公共服务亮点频出

统筹城乡发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实施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制度,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治理强力推进,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完善“三位一体”社区管理体制。大力构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公共服务站“三位一体”、交叉任职、合署办公的社区管理新体制,实现社区自治与行政管理的良性互动;设立社区监督委员会,形成“议事—决策—执行—协助—监督”的社区民主自治体系,促进社区事务由“他治”向“自治”转变。2011年,全省社区治理工作会议在珠海召开;2015年,香洲区成功入选全国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二是实行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制度。推动出台《珠海市社区行政事务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方案,建立社区行政事务目录、社区行政事务禁入目录,明确凡属法定社区事务事项以外的行政事务,必须经准入审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由社区协助完成,理顺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为社区工作“瘦身减负”,推动基层自治组织良性运行。三是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实体窗口、网上办事大厅、自助终端三种方式,推动社会管理重心下移、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基本实现“政务服务到家门”目标。目前,建成镇(街)社区政务服务中心24个、村(居)公共服务站315个;建成网上办事大厅镇街办事站22个、村(居)办事点316个;安装部署终端机219台,横琴新区、金湾区、斗门区已实现政务服务自助终端镇街、村居全覆盖。四是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以金湾区红旗镇为试点,按照“1+X+N”模式运作,建成全市首家镇级社会服务综合示范中心,有效发挥社会服务网络枢纽作用,为居民提供便利公共服务,并在该区全面推广;同时,着力推进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在农村社区引入社工机构,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满足居民公共服务需求,丰富农村社区文化生活,探索构建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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