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用法治思维推进社会治理 积极服务和改善民生
发布时间: 2016-01-18 15:31:18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近年来,合肥市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破解了一批基层社会治理难题。市委、市政府及时将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要求、成功做法、典型经验转化为政策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先后出台了《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合肥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指导意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四大机制、社会服务“1+4”政策体系等73个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合肥市社区矫正条例》、《合肥市法律援助条例》、《合肥市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办法》等被列入2013-2017年立法规划。通过依法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服务和改善了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CCTV经济生活大调查》中,合肥市连续四年荣登“中国最幸福城市”榜首。
图说:合肥市行业调解工作现场会
一、以法治思维推进矛盾化解多元化
针对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统筹社会资源,整合基层力量,形成了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人民、行政、司法三调对接,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互补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多元格局。
图说:市领导调研基层调解体系建设
(一)通过打造三级平台和建立运行机制体制,实现了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各类矛盾分级分类分层调解。村(居)一级。2014年9月底,根据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1760个村居全部建立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搭建矛盾调处化解基层平台。充分利用基层本土调解资源,在村(居)委会均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各级楼宇、商圈、旅游区、集贸市场以及行政接边地区等组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群众自发设立“郑相俊个人调解室”、“王庆德个人调解室”,全市已成立个人调解室16家。乡镇(街道)一级。在2009年已建成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的基础上,2014年,进一步提升进级,统一名称,统一标识,明确职责,健全机制,通过优化力量组合,基层综治工作平台有效运转。县区一级。建设县区级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和矛盾调处中心。包河区有效整合综治、维稳、信访、应急、舆情5大资源,设置信访接待、信息处理、矛盾调处、法律援助、维稳处置5大功能,在全省率先建成县区级综治维稳信访中心。长丰县创新思路、大胆尝试,“提级”调解,在全省率先建立县综合性矛盾调处中心,原已建成分散的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力量整合进中心,对专家资源、设施资源、职能资源三整合,实现矛盾纠纷“提级”调解。今年市里将重点推广包河区和长丰县的做法。去年《法制日报》头版头条和《省综治动态》均转发了长丰县的经验做法。今年,省里将在包河区召开现场会。
图说:领导检查指导包河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建设
(二)通过机制体制的建立,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
一是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制发《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合肥市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联系暂行规定》、《合肥市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联系规则》、《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等制度,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衔接进一步畅通。建立行政复议机构与信访工作机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及时依法处理群众诉求中行政争议性质的信访事项。按照“一站式受理、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模式,稳步推进联合接访,市人社局等7个单位已进驻联合接访中心,有力地促进了在法律的框架下化解社会矛盾。2014年9月份,市司法局、综治办、公安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合肥市“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经费由财政统一保障,聘任专职调解员,对案件进行接待、咨询和分流,民事纠纷由人民调解员负责调处,治安纠纷由民警负责调处,治安纠纷附带民事的纠纷由人民调解员与民警联合进行调解。截止2014年底,全市共建立警民联调室98家,接受公安机关委托移送案件1535起。
图说:综合服务中心正在调处交通事故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