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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庆元县:坚持绿色崛起 绘写生态蓝图

发布时间: 2015-12-28 17:04:02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五年来,生态机制不断创新,和谐构建持续深化

该县作为生态环境第一县,一直以来对生态保护都非常严苛。除了从正面引导和鼓励生态保护外,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方面,也进行积极的探索。一是推行目标责任差别化考核。2008年开始,该县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成果,调整和完善乡镇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分类指导,明确不同区域的不同发展方向。在东部高海拔地区(海拔500m以上),取消工业发展等考核指标,鼓励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在西部低海拔地区,强化选商引资,硬化环境准入标准,积极发展生态工业。相应调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对东部乡镇原来的工业税收既得利益,以2007年的税收分成收入为基数,实行财政转移支付。二是明确生态建设“八优先”举措。在处理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上,树立“生态环境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明确生态建设“八优先”的具体举措,即谋划建设发展时优先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做发展决策时优先考虑环境影响;编制发展规划时优先编制环保规划;调整经济结构时优先发展清洁产业;建设公共设施时优先安排环保设施;增加公共财政支出时优先增加环保支出;新上投资项目时优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考核发展政绩时优先考核环保指标。三是创新“服务+执法”、“督查+执法”生态环保机制。通过“绿色护考”、“绿剑”执法切实解决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十二五”期间共立案处罚企业30家。四是成立环境问题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邀请调解、委托调解、移送调解等方式,建立环境纠纷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将环境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庆元县巨变前后对比照一

图说:庆元县巨变前后对比照一

荣誉风采

2010年被授予“中国食用菌产业基”称号;

2010年被授予“中国竹制品产业基地” 称号;

2010年被授予“中国铅笔生产基地”称号;

2012年被评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2013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2013年入选全国最美生态旅游示范县;

2013年入选国家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

2013年入选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模范县;

2013年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

2013年列入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县;

2014年列入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小城市培育试点;

2014年列入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名单;

2014年荣获“中国避暑胜地”称号;

2015年荣获全国“电商百佳县”;

2015年荣获“省级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称号;

2015年被命名为“浙江省劳动模范休养基地”;

2015年被授予“中国食用菌美食名城”称号;

2015年荣膺2015中国绿色竞争力十强县并位列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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