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瓦房店市
发布时间: 2015-12-22 13:51:24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二、加强治理改造,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瓦房店市美丽乡村建设遵循着规划先行,统筹发展。分别从从15个方面开展的,概括起来分别是:四项治理、四项改造、六个提升和一个打造。
(一)四项治理
1、开展乡村垃圾治理。瓦房店市乡村垃圾治理工作,建立了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运行体系。同时,瓦房店市还不断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布局,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使乡村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存。
目前,瓦房店市南部有一座总投资6,622万元,总占地面积为160,000平方米, 有效库容212.69万立方米,使用年限15年,设计处理能力400吨/日的垃圾处理厂。该垃圾处理厂是东北地区县级市中第一家垃圾处理厂,该厂于2013年被国家住建部评为一级垃圾处理企业,是辽南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垃圾处理厂。
瓦房店市中部和北部垃圾处理厂正在开工建设,目前,两个中心工程的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乡镇转运站工程大部分完成,正在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计划2016年投入运行。
2、开展乡村污水治理。瓦房店市在乡村污水治理方面因地制宜,在城镇化程度较高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保证配套收集管网并能够有效运行。同时,大力开展河道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从2010年至今共实施河道项目137个,治理河长377.27公里,动用土石方989万立方米,完成河道绿化4.2万亩,完成投资4.18亿元。
3、开展乡村畜禽粪便治理。依经验看,乡村畜禽粪便对乡村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为此,瓦房房近几年来不断加强对乡村畜禽粪便的治理力度。对于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求建设畜禽粪便污水综合治理与利用设施。对于分散家庭养殖户帮助建立畜禽粪便贮存设施建设,推进畜禽粪便还田利用。具体如下:
(1)严把项目审批关。对规模以上的养殖场(区)和需要办理工商注册的项目选址以符合当地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卫生防疫要求为前提,建设中配备与之规模相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规定,经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污染物消纳处置工作,防止污染环境。对未经环保审批,但已建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责令补办环保审批手续,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小规模养殖项目坚持有信访坚决查处原则,提出管理要求,督促整改措施,化解纠纷。
(2)积极开展畜禽养殖业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近年来,共查处畜禽养殖污染400多家,依法处罚百余家,一定程度打击了畜禽养殖业违法势头。
(3)积极推行畜禽养殖污染减排。结合“十二五”农业源减排工作,对全市47个畜禽养殖项目推行干清粪、雨污分流、建化粪池沼气池和生产有机肥等处理措施,实现粪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4、开展乡村秸秆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村秸秆治理。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鼓励秸秆能源化利用。使村内柴草堆垛进院,规整垛放,不占道路。保证村内清洁、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