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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

发布时间: 2015-12-22 13:43:42   |  来源: 联盟中国   |     |  责任编辑: 曹洋

 

“美丽东兴”乡村建设活动主要分为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四个阶段,计划通过8年乃至更长时间持续不断的努力,使全市乡村面貌发生明显的、全面的、稳定的、不可逆的根本改变,实现天长蓝、水长绿、树长青、地长净、人长寿。

一、清洁乡村的做法及成效

自2013年5月至2014年底为“美丽东兴•清洁乡村”阶段,在近两年的工作中,东兴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取得了良好成果,得到自治区领导肯定、人民群众认可。主要做法如下:

(一)领导重视,率先垂范,形成“清洁乡村”活动强大动力

自治区召开“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动员大会后,东兴市立即召开“美丽东兴•清洁乡村”动员会,书记、市长亲自作动员,市四家班子领导、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都参加了动员会。自活动开展以来,书记、市长经常深入镇、村和各单位检查指导清洁乡村工作,并分别作了50多次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美丽东兴•清洁乡村”活动的高度重视和率先垂范的作风,其他市四家班子领导主要领导和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深入联系点进行调研和检查指导,并亲自参加清洁卫生劳动,形成了推动清洁乡村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成立机构,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清洁乡村”活动开展

一是及时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市四家班子领导分别兼任“七大美丽工程”责任人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7 个工作组。

二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自治区、防城港市的统一部署,在活动伊始,我市制定出台了《东兴市开展“美丽东兴•清洁乡村”创建活动总体实施方案》及“三清洁”工作专项活动方案;在2014年,根据工作重心的变化及人员变动,我市先后出台了《2014年持续推进“美丽东兴•清洁乡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及《2014年“美丽东兴”乡村建设活动指导意见》等文件,为推动我市清洁乡村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提供了清晰的前进方向

三是组建驻村工作队伍。2014年,我市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及时整合新农办、清洁办、美丽办等力量,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工作队员,定点扶贫工作队员等四支力量整合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

四是拓展资金投入力度。截至2014底,全市已累计筹措资金6.1亿元用于保障“美丽东兴•清洁乡村”创建活动。在基础设施方面,结合各镇、村屯现有的垃圾处理设施情况,先后安排两次专项资金统一采购环卫设备配置到各镇、村,目前,全市共有垃圾清运车31辆、钩臂式垃圾箱297个、不锈钢人力清运车240辆、可移动密封垃圾方桶2183个,进一步完善乡村垃圾处理设施。全市建成生活垃圾中转站5座、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047座,集中式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3座,配套收集管网39.7公里,设立水源地保护标识牌48块,全面实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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